《帝国时代全系列专区新条规》
由于新论坛的更新换代,新游戏不断的推出,本专区也在即时起正式推出部分新条规,务必请所有在本专区发表
任何言论的会员严格遵守!首先,对于还未阅读
游侠网NETSHOW论坛版规的会员请先仔细阅读
点击进入★★★游侠网新NetShow论坛版规★★★了解完本论坛的版规后,想必大家都能明白本论坛的严格条规。接下来则是,在总论坛版规之后在本专区内补充的新条规,在本专区内发帖与回帖的会员必须遵守的条规:
1。关于政治话题:本论坛版规已申明,在论坛的所有专区不得讨论政治话题;由于本专区游戏
的特殊性质,难以避免部分敏感字眼但并不表示可以肆无忌惮的讨论政治话题,本论坛的出发点就是为了给玩家提供
讨论游戏的空间,而不是讨论政治;玩家应该关心的是游戏,而不该关心的是政治问题,如果您喜欢探讨政治方面的
问题,那么对不起,本专区不欢迎您。所以,从即时起本条规正式在本专区内生效
《严禁在本专区内讨论任何与政
治内容相关的话题》(例如:单独开帖或回复讨论政治、评价某些个国家强弱等内容,以及在任何主题帖或
回复帖中出现以“高丽棒子”代称韩国人、以“阿三”代称印度人等等自定义贬义称号)
2。关于历史话题:经过版主们的多次商议,加上对会员们的公平性考虑,最终决定放宽对历
史帖的要求,确实在游戏过程中我们也可多了解到知识性的历史,我们也提倡会员们多发表此类文章,好的文章我们
将更加会进行奖励;但是,需要重要强调的是
严禁对历史性的文章进行个人评论,作者在发表转载的内容中也不得渗
入个人评论(简单来说,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允许对有历史性的帖子中,对其内容进行评论)也就是说,大家对历
史性的帖子只能予以陈述的形式出现。做出如此规定,是因为每个人的观点不同,容易产生意见分歧,最终导致恶劣
的版战。关于历史,我们需要的是了解,而不是去评价它什么,历史就是过去,过去的事情我们现在再评论似乎没有
一点意义价值。鉴于条规限制的过于严格,故做出此放宽更新条规,希望大家能配合。
3。关于游戏话题:自从《亚洲王朝》发布之后,本区明显的讨论主题偏向“清朝”与“明朝”之争;
随之,区内此类版战帖机率也相对的大幅度提高。这些所谓的历史有何可争论的,谁谁再怎么样也已经成为过去式了,
扯上游戏上面来是不是太离谱了呢?大家在谈论此类内容的时候是否还记得,游侠是游戏讨论论坛,而不是政治或历
史论坛,如果您喜欢讨论此类话题请到其他论坛,至少本区不欢迎您。所以,现规定在本区内
《严禁讨论与发布任何
“清朝”与“明朝”相对比的内容》的帖子,一经发现全部纳入违反本区条规的行列。
处罚制度:
违规者一经发现将不予任何警告,第一次将处
扣除50金钱的处罚,第二次将处
扣除100金钱的处罚,第三次将
处
扣除200金钱的处罚,三次以上将
依此类推翻倍处罚,严重违反者则追罚
限时BAN ID的处罚,屡教不改者将处
永久BA
N ID的处罚!
{二楼将公布违规者名单}
举报制度:
如有会员发现某个主题帖或者回复帖出现违反本条规,可在下面跟帖举报,每次举报成功的会员将得到
至少20金
钱的奖励,视情况而酌情追加。会员的举报绝对具有保障性,不用怕被您举报的会员报复或者骚扰,如有被报复或者
被骚扰者可将证据PM给本区版主,
必将对其报复者给予无条件永久BAN ID的严厉处理。举报者必须在下面的回复帖中
明确的写出
“举报”的字样,以及给出
具体的衔接地址。查证属实,并确认协助版主及时的处罚违规者后,将给予奖
励(对经常正确的举报者将会有互助值的奖励)。
反之,对故意诬陷、恶意举报者将给予扣除30金钱的处罚,情节严
重者将给予更严厉的处罚!(例如私人恩怨、故意报复、栽赃嫁祸等)
补充说明:如果举报者需要保密自身的身份,可将被举报者的所有违规证据PM给本区版主,查证属实后,将给
予举报奖励,全过程将绝对不向外公开;只是在二楼的登记帖中记录被举报者的详细情况,举报者的
ID资料将以(保密)的形式登记。 {二楼将公布举报奖励者名单}
4。关于互助值申请条规:本论坛向来推崇乐于助人的高尚品德,但同时很多会员会觉得为
什么我帮助了某位会员,而没有得到应得的奖励而开口跟版主要,又显得虚伪难以启齿;或者是不是版主觉得我的帮
助没有价值。其实不然,只是大家要考虑到,版主并不能一一浏览每个帖子,遗漏是在所难免的事,所以在此特推出
一条条规
《申请互助值奖励制度条规》,
本条规要强调的是,置顶FAQ帖中已有的内容除外、过于简单的基本
常识求助内容除外(例如:请问帝国时代3的资料片是什么?这个游戏有多大?等类似的内容)、
求助者未确认的答
复除外(或者经本区版主确实无误方可履行本条规的奖励制度)、寻求游戏下载或请求下载加速的内容除外、
置顶精华索引中已有的普通资源除外。。。
如果您觉得您发表的内容,对其他会员是有实质上的帮助也可申请。补充说明:不要觉得您是在有意骗
取互助值似的,如果您确实帮助了别人,这是您应当得到的报酬,请踊跃报名申请,大家都会认您为榜样:)
具体申请格式参照如下:
申请主题帖链接:
求助帖楼数位置:
回复帖楼数位置:
求助者确认状态:(等待确认/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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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1.严禁在本主题帖内回复与本帖要求内容无相关帖,违规者将不予任何形式通告,直接删除回帖!
2.以上新发布的条规即刻生效,新条规一般情况下将不做更改,但将不定期添加新条规,故务必请本区会员时刻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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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咖啡冰 于 2007-11-11 00:4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