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登录

游侠NETSHOW论坛





游侠NETSHOW论坛 游侠NETSHOW论坛 游侠PC游戏综合讨论区 其实我觉得引经据典的论战不应该封贴
查看: 2173|回复: 3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杂谈] 其实我觉得引经据典的论战不应该封贴  关闭 [复制链接]

游侠骨灰DIYER
黑暗圣斗士·黑暗天龙·伏流

白金会员勋章活跃勋章

帖子
15713
精华
0
积分
8292
金钱
10683
荣誉
32
人气
1151
评议
0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9-4-23 01:11: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论坛嘛重在交流,如能引经据典摆道理讲证据,一战何妨呢?至少我从论战贴中真的可以见识到很多东西学到很多,有时甚至看得畅快淋漓忍不住也跟着长篇大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哪怕是暴黑暴白之争,如各自都争得出自己的道理来,那也是具有很积极的意义的,百家争鸣百花齐放何其可贵!

当然,其中有些人乱了讨论规矩,不讲个所以然却关心起别人全家女性或监护人之类的,是应该加以惩戒,或谩骂占了回贴绝大多数则关贴还是很必要的。除此之外,其他论战类贴我个人认为应该鼓励和支持,话说我挺怀念当初的暴雪是几D之争的,十几页的回贴盛况,已经近四个月没有见过了

使用道具 举报

天使
地狱 傲慢

帖子
14054
精华
1
积分
7454
金钱
2444
荣誉
20
人气
1
评议
0

沙发
发表于 2009-4-23 01:12:22 |只看该作者
支持。
当年一役 打出了威风 打出了气势啊……………………

使用道具 举报

帖子
3723
精华
0
积分
1872
金钱
5357
荣誉
1
人气
4
评议
0
板凳
发表于 2009-4-23 01:18:19 |只看该作者
这个还是比较赞同楼主的观点~!

使用道具 举报

游侠骨灰DIYER
黑暗圣斗士·黑暗天龙·伏流

白金会员勋章活跃勋章

帖子
15713
精华
0
积分
8292
金钱
10683
荣誉
32
人气
1151
评议
0

地板
发表于 2009-4-23 01:28:03 |只看该作者
谁问候对方母亲的就扣其分吧,不能因为回贴中出现了谩骂贴就否定了整体回贴的意义吧?这是一个量多量少的问题,我个人是认为如果谩骂不属大多数量则不必封贴,扣其HP其实还是很有效的,在负分禁言的今天

使用道具 举报

帖子
819
精华
0
积分
410
金钱
1513
荣誉
0
人气
0
评议
0
5#
发表于 2009-4-23 01:28:14 |只看该作者
楼上是韦爵爷吗?怎么换了个头像?

支持非粗口不骂人计划。

使用道具 举报

帖子
3628
精华
0
积分
1815
金钱
8591
荣誉
0
人气
7
评议
0
6#
发表于 2009-4-23 01:30:51 |只看该作者
现在都是暴黑暴白见面直接开骂?
论战?别扯了…………

使用道具 举报

帖子
778
精华
0
积分
389
金钱
227
荣誉
0
人气
1
评议
0
7#
发表于 2009-4-23 01:33:00 |只看该作者
拽哥您悠着点。。。。。。。。。。。。
每日在YX OL一战,腰不酸了腿也不抽筋了~~~~~
发现游侠很有远见213是个好域名

使用道具 举报

游侠骨灰DIYER
黑暗圣斗士·黑暗天龙·伏流

白金会员勋章活跃勋章

帖子
15713
精华
0
积分
8292
金钱
10683
荣誉
32
人气
1151
评议
0

8#
发表于 2009-4-23 01:35:31 |只看该作者
我实在太怀念当年的2d3d之争了,战得那个激烈啊~畅快淋漓,顺便普及了多少知识啊~哈哈~一个字~爽!

使用道具 举报

GRAW☆不锈钢の92FS Brigadier
权天使

帖子
5816
精华
0
积分
2949
金钱
1589
荣誉
4
人气
0
评议
0
9#
发表于 2009-4-23 01:45:35 |只看该作者
对呀,我支持lz的言论。。
我们不能像CGV一样太和谐。。。。。

使用道具 举报

帖子
2890
精华
0
积分
1473
金钱
2694
荣誉
2
人气
47
评议
0
10#
发表于 2009-4-23 04:47:13 |只看该作者
版主已经把我们的反暴大将杀得7788了.而且只有很小一部份还没成气候的暴黑分子.但是那些暴白总是活得好好的...........

使用道具 举报

活跃勋章白金会员勋章

帖子
22254
精华
0
积分
11294
金钱
3558
荣誉
12
人气
465
评议
0
11#
发表于 2009-4-23 05:37:38 |只看该作者
同意楼主的观点,但是版主不是一个,个有个的尺度和标准。别的区可能只是帖子被删,那个区可能变扣分+关小黑屋。

使用道具 举报

游侠骨灰DIYER
黑暗圣斗士·黑暗天龙·伏流

白金会员勋章活跃勋章

帖子
15713
精华
0
积分
8292
金钱
10683
荣誉
32
人气
1151
评议
0

12#
发表于 2009-4-23 06:44:19 |只看该作者
尺度不一致?我现在就是建议他们不封谩骂不占多数回贴的战贴,这不就一致了吗?不过,惩罚标准那个就很难说了

使用道具 举报

帖子
10431
精华
0
积分
5242
金钱
9160
荣誉
2
人气
55
评议
0
13#
发表于 2009-4-23 06:45:29 |只看该作者
以前某TV论坛不是有战区莫~ 印象很深的是区宣传画上面XBOX有小JJ~~~~~~~

使用道具 举报

帖子
9355
精华
0
积分
4692
金钱
2269
荣誉
0
人气
61
评议
0
14#
发表于 2009-4-23 07:02:08 |只看该作者
楼主有理,希望各版主都能响应。。。。。。。。。。。。
乌啦~

使用道具 举报

天邈汉化组翻译【中级】
Jericho☆RawlingsのFaith&Destiny

活跃勋章白金会员勋章

帖子
23196
精华
2
积分
12331
金钱
10105
荣誉
29
人气
249
评议
0

15#
发表于 2009-4-23 08:19:00 |只看该作者
拽哥的出发点是好的,希望是渺茫的,道路是曲折的……

使用道具 举报

帖子
606
精华
0
积分
304
金钱
-1
荣誉
0
人气
0
评议
0
16#
发表于 2009-4-23 08:22:55 |只看该作者
人最悲哀的就是 。人还在,IQ没了。恩 暴黑就是这样的无脑。
你跟他论什么都没意义
板垣说:“世界上其它的动作游戏里的敌人都是存在着来让主角杀死,我的游戏里的敌人存在着来杀死主角。”“世上有着数不清的简单游戏去玩,觉得受不了就滚去玩其它的游戏好了。实在不行就去玩玩弹球,钓钓鱼,但是想要玩我的游戏你就要有个下限才行。”

使用道具 举报

帖子
378
精华
0
积分
189
金钱
199
荣誉
0
人气
0
评议
0
17#
发表于 2009-4-23 08:25:49 |只看该作者
昨天发了个感叹我们富有广大D版用户却稀缺石皮解组织的帖子~~5分钟就回了7,8贴~~然后跟着就被删了~~我只想说~~一个游戏论坛也搞言论河蟹~~真tm把自己当门户网站了~~
CPU  E8400 OC 4.0G
主板  Asus P5Q
内存  kingston 2G 800 X2                                          
硬盘  希捷500G SATA2 16M
显卡  影驰GTX260+ 896M OC 685MHz
显示器  Philips 22 英寸宽屏 WSXGA+ 220CW9FB/93
                     +
小Y550

使用道具 举报

帖子
8538
精华
0
积分
4283
金钱
5656
荣誉
1
人气
0
评议
0
18#
发表于 2009-4-23 08:51:03 |只看该作者
有时候好好的帖子被老鼠屎一搅和,就被直接封帖。楼主和好好谈论的人很无辜。
应该分辨出谁是最先捣乱的人,然后直接禁言,让其他人继续讨论。别让老鼠屎扫兴。
买一张正版不难,难的是买一辈子正版不买一张盗版。只有这样,才称得上“正版玩家”。

使用道具 举报

帖子
930
精华
0
积分
474
金钱
4144
荣誉
0
人气
1
评议
0
19#
发表于 2009-4-23 09:28:09 |只看该作者
跪求2,3D之战战场传送们

话说我挺怀念当初的暴雪是几D之争的,十几页的回贴盛况,已经近四个月没有见过了
连接谁给一个阿

使用道具 举报

帖子
3368
精华
0
积分
1684
金钱
588
荣誉
0
人气
0
评议
0
20#
发表于 2009-4-23 09:40:47 |只看该作者
齐邹衍过赵,平原君使与公孙龙论白马非马之说。邹子曰:“不可。夫辩者,别殊类使不相害,序异端使不相乱。抒意通指,明其所谓,使人与知焉,不务相迷也。故胜者不失其所守,不胜者得其所求。若是,故辩可为也。及至烦文以相假,饰辞以相惇,巧譬以相移,引人使不得及其意,如此害大道。夫缴纷争言而竞后息,不能无害君子,衍不为也。” 座皆称善。公孙龙由是遂绌。

这才是暴黑言论屡屡被禁的原因。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手机版|Archiver|游侠NETSHOW论坛 ( 苏ICP备2023007791号 )

GMT+8, 2025-8-31 02:42 , Processed in 0.342023 second(s), 12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