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维也纳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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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自Stanford Shaw, History of the Ottoman Empire and modern Turkey, Cambridge ; New York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6-1977, pp.12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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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方部队
鄂图曼军队中的大部分成员是地方部队,包括持有土地的「希柏伊」、「阿克尼济」(akıncı)劫掠部队、以及种类繁多的兵种和其它部队,驻匝于堡垒、道路和其它战略要地。
(a)「提马尔」「希柏伊」(Timarlı Sipahi)
在苏丹的战争中给养、维持、提供最多骑兵的就是「提马尔」系统。「提马尔」的持有者被赋与收税的权利并拥有「狄尔利克」(dirlik)的头衔;「狄尔利克」意指「营生」(living)所需的粮饷,用来补偿为国家所作的劳务,尤其是军事方面的。所以「提马尔」和薪水一样是发配给部队的军官与士兵,让他们能够持续执行军事任务,并且使得他们自己和其随员能够随时保持临战状态,在战争中携带一切必须的武装、给养、食物以减轻国库的负担。
「提马尔」根据其收入可分为三种,根据服役时的表现来授与。普通的「提马尔」年收入不超过19,999「阿克折」(akche),授与那些在战役中或其它方面表现突出的骑兵。年收入20,000到99,999「阿克折」的称作「折阿梅特」(zeamet),授与那些在战场中表现出卓越能力或英勇气概的「提马尔」领主,以及在中央政府或者常备军中拥有高位的统治阶级成员。年收入超过100,000「阿克折」的称作「哈斯」(hass),原本是为苏丹及其家族成员而设;但之后不久它也被授与给首相和其它特别受苏丹宠信的要员。
对那些必须承担军事义务以作为回报的领主来说,他们必须饲养马匹和提供武装、食物和其它给养,补给自身和其随员(cebeli,retainer);随员的数量由其收入而定。「提马尔」的基本收入称作「克勒赤」(kılıch)(剑,sword)或「伊普提达」(iptida)(元,beginning),在卢末利这个起始额通常是每年6000「阿克折」,而在安纳托利亚和亚州是界于1500到3000「阿克折」之间;这个基数是用来维持领主自己服役和在必要时提供军队装备的。「提马尔」领主每3000「阿克折」的多余收入和「折阿梅特」领主每5000「阿克折」的多余收入要用来维持一名随员、其武装及马匹,带领他们上战场。英雄般的表现和特殊任务可得到的奖励(terakki,bonues)是每年3000到5000「阿克折」的收入,加进「伊普提达」中作为基数;当然这还是要提供额外的随员的。当个人的收入提高到一定程度时,他们会自动升级为「折阿梅特」或「哈斯」的领主。
通常,假如一位「提马尔」领主死了,「伊普提达」会交给他最年长的儿子,只要他在年纪和服役的能力上符合资格。但加进「伊普提达」的奖励(terakki)大概是交还给当地政府作为储备,由县长「山贾克.贝」(sancak bey)分配给当地其它「提马尔」领主作为类似的奖励。假如继承人年龄不足,允许他将领地交给他的随员;领主本身通常作为随员的学徒,直到他能承担「提马尔」的责任为止。假如「希柏伊」受伤或太老不能作战,他可以退休并允许保留他的「伊普提达」作为他的「克勒赤.哈克」(kılıch haakkı)(执剑之权,sword right);而其它的土地则交给他的子孙或其它「希柏伊」。
「提马尔」领主的其它子孙通常接收比他父亲稍微少一点的「伊普提达」,假如土地有分配的余裕的话;但他们没资格持有「伊普提达」的头衔,而且在幼年时隶属于领主的长子,其本身也是一名随员。假如一名「提马尔」领主没留下儿子就挂了,土地交还给「山贾克.贝」让他重新分配给另一个称职的骑士,通常就是那块土地上原本的随员。当省长「贝勒贝惹」召集其所属省份的封建部队赴战时,「山贾克.贝」负责召集和指挥所有的「提马尔」领主和其随员;那些没有报到或不能提供应有数目随员的领主则被取消其领地。
「希柏伊」住在他所属「提马尔」领地的村庄内,从农民(peasant)身上收税──由于缺少货币和通往市场的管道(在那里农民可以卖掉他们的作物),通常是以实物的形式征收──然后利用这些税收维持他自己和其随员的生活。农民也必须提供给其领主一些劳动服务和饲草、茅草、木材堆;不过真正的要求五花八门,主要根据当地被鄂图曼征服之前的封建习惯。农民有权在其土地上耕种,只要他能维持其农作并缴付租税;因而他们真正保有了某种连「提马尔」领主都没有的土地使用权(usufruct)。他能将此种权利传给他的子孙,但没有场领主的特别允许他们不能将土地变卖或转让。当耕种者死亡或逃亡使得某块土地抛荒时,「提马尔」领主有权将土地交给那些承诺付出特别税款的耕作者。「提马尔」领主也能选择将这些空闲土地租给其它同意每年另外缴税的农民,就像佃农(sharecropper)一样。通常除了其它耕作者缴的租税外,每个「提马尔」领主还另外除授一块「奇夫特里克」(çiftlik)土地作为他私人专用;通常由雇佣劳动力或者其它农民义务性的为领主耕作这块土地。假如逃掉的农民在邻近的地区被发现,「希柏伊」可以要求当地的「卡迪」(kadi)签发命令强迫他回到土地上。假如逃亡者成为一名工匠并且有固定的收入,「希柏伊」可以强迫他以赔偿的名义来缴税,称作「奇夫特.波赞.瑞斯米」(çift bozan resmi),辍耕税(tax for disrupting
cultivation)。
除了维持耕作和收税,「希柏伊」还负责维持村落的秩序;大部分由其随员执行。他保留一半犯罪的罚款,其余则交给「山贾克.贝」。当罚款是由「卡迪」课赋时,他也分得一部分款项。
当「希柏伊」被征召服役时,每个地区的「山贾克.贝」会安排在每10个「希柏伊」中留下一个在其所属的「山贾克」(sancak)地方行政单位中,在其它人出征的同时维持地方秩序和税收。只有在进行军事行动时「山贾克.贝」会指派代理的官员执行管理「希柏伊」的职责;每1,000名「希柏伊」指派一名「阿来.贝」(alay bey)负责管理。通常「希柏伊」在冬天时会回家看顾他们的领地,但当他们必须留在战场上时他们选出他们之中的5到10人回到他们自己的「山贾克」作为「哈尔奇勒克彻」(harchlıkchı)(收税人,revenue collector),收取金钱和补给,维持接下来一年的军事行动。「阿来.贝」通常可以得到他所属或邻近地区的「折阿梅特」作为报酬。
在1527年当苏勒曼刚即位时,帝国有37,521名「提马尔」领主,其中27,868名是常规的「希柏伊」,加上他们的随员,共组成约70,000到80,000人的骑兵部队;而当时的「卡普库鲁」最多不过27,900人。除此之外还有9,653名「提马尔」领主是城堡驻卫部队的一员,6,620名在欧洲,2,614在安那托利亚,419名在阿拉伯地区。当时领主收取卢末利土地收益的百分之46,安那托利亚的百分之56,以及阿拉伯地区的百分之38;其它的收入则征收自租税农场(tax farm)、私人财产或者基金,缴给国库。1607年安伊.阿里.厄芬狄(Ayn-i Ali Efendi)的报告提到,大约44,404名的「提马尔」领主提供了105,339名骑兵。因此很明显的鄂图曼的军事优势并不在于其欧陆败将所声称的压倒性的数量上。指挥、纪律、训练、以及战术方面的优势才是决定性的关键。
蘇勒曼和其騎兵在維也納大門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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