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历史上的神人大能都有些与众不同的来历,本文要介绍的这个“半仙”陆法和也不例外,不过他的来历更神——就是空白。也就是说没人知道他是什么地方人,也没人知道他的父母是谁。他仿佛是从天上掉下来或者石头里蹦出来一般出现在了世人面前。他隐居于江陵百里洲,衣食住行和苦行的僧侣一样。村里的老人在他小时候看见他,就发现他的脸色沉稳没有变化,大家不知道他心里是怎么想的(1)。有人认为他是来自嵩山,到处远游。不久,他就进入荆州汶阳郡高安县的紫石山,住到了山里。人们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大约在梁武帝普通七年至中大通四年间(公元526-532年)(2),蛮人文道期造反,人们往山里逃,这时他们才发现陆法和的做法有先见之明(当然,这也许是凑巧)。 隐居其间,陆法和还曾经到过八迭山(3),那个地方很多人生了病。陆法和通晓医药,采药为他们治疗,不出三服药就痊愈了。这些人都拜他为师。除了看病,云游期间,陆法和还展示出许多玄妙的本事。他为山中毒虫猛兽授戒,这些毒虫猛兽就不再叮咬人或吃人。他坐船停泊江湖时,就在岸边做个标记,说“此处放生。”打渔的到了这里就没有收获,有了一点收获,就会风雷大作,使人感到恐惧。一旦放生,风雨就会平静。一次,他曾经到襄阳城北大树下,在地上画出二尺见方的一块,让弟子在这里挖掘,发现一个长达一尺半的大乌龟。他用手杖敲打乌龟壳说:“你想要出来却没有办法,已经在这里呆了数百年了,今天若不是遇到我,怎么能够见到太阳?”(4)他三度放生,这只乌龟都返回来,最后一次才消失在草丛里。还有一次一个小弟子觉得好玩砍了一条蛇的蛇头。当他来见陆法和时,陆指着他的裤裆问:“你为什么杀蛇?”这时,这个小弟子才发现蛇头咬着裤裆不放。陆法和于是让他忏悔,为蛇做了回法事。还有人想试试刀快不快,就找了头牛,一刀砍下牛头。他来见陆法和的时候,陆对他说:“有一头断了头的牛正急着向你索命,若不做点善事,一个月内报应就来了。”(5)这个人不信,几天后果然死了。陆法和大能不仅能预测,还能看风水。他经常给人看房子和墓穴的风水。一次他对一个人说:“你不要把马系在磨上。”这个人有一次外出,走过乡间,到了一户人家,他看见门侧有个磨就把马系在磨的柱子上。当他走进门的时候,突然想起陆法和的告诫,出来解马,但是马已经死了。 如果世间太平,也许陆法和就完全以一个“半仙”的姿态被遗弃在野史之中了,可是偏偏他生逢乱世,虽然隐居仍然对世事有所关心,因此他又以另一种面目留在了史册之中。梁武帝太清元年(公元547年),东魏大将侯景派人来梁朝请求归顺时,隐居的陆法和跟弟子南郡的朱元英说:“施主和我一起打侯景去吧。”朱元英觉得他的话很奇怪,就问他:“侯景来投降我们,正是要为我国效力,师父说要去打他,这是为什么呢?”陆法和说:“正式因为这个,所以要打他啊。”(6)其实陆法和的话有些故作玄虚,当然佛门讲究悟性,这个朱元英恐怕没能悟到陆法和的这个层次。我们现在很难断定陆法和究竟是有特异功能还是足够的睿智。因为侯景这个人就不是个善茬,他只是服高欢,其他人都难以驾御,又狡诈多谋。他在叛变东魏时就曾经向西魏和梁朝首鼠两端,因此就算做了梁臣也难保其一心,对于这种人应该在适当的时机除掉他。这点梁朝朝廷内许多有识之士也看得十分清楚(7),由此看来陆法和对政治的嗅觉相当灵敏。 到了第二年侯景反叛梁朝,渡江进攻建康时,陆法和正居住在青溪山。朱元英到山中寻访他,问:“侯景现在包围了建康,这件事情我们该如何应对?”陆法和说:“人们采摘果实应当选择果实成熟的时候,不用去摇动,自己就掉下来了。施主等到侯景这个果实熟了就可以了,何必多问呢?”这个话的玄机在于,陆法和已经得出侯景必败的结论。但是,朱元英似乎不开窍,坚持问,陆法和回答:“可能成功也可能不成功。”(8) 他等果实成熟整整等了四年。梁简文帝大宝二年(公元551年),侯景沿江而上讨伐湘东王萧绎,将湘东王萧绎的主力军王僧辩包围在巴陵城。同时,他派任约率五千兵逆流而上准备袭击兵力薄弱的江陵城。陆法和于是前往江陵求见萧绎,要求对方同意他去打任约。这个时候萧绎正是腹背受敌,找不到帮手之时,有人愿意为他分忧哪有什么不允许的。更何况,从后来看,陆法和根本没问他要兵卒,这无疑是雪中送炭。所以,萧绎立即加封陆法和为信州刺史(9)。陆法和在江岸边召集了八百名蛮族中的弟子(包括他为之治病的那些),两天后就出发。他们与萧绎派去解救巴陵的胡僧祐部于五月癸未日出发(10)。陆法和登上船只时说了句:“好多兵马啊。”在陆法和看来,这次作战并不困难,不需要这么多人。拿这与胡僧祐率部出发时的悲情告白(11)相比,就明显看出陆的乐观了。当然,陆法和的这种乐观,是源于他判断侯景一定会失败。凡人与“半仙”大能的区别大概就在于此。 虽然此时他以“入世”的姿态出现了,但是“半仙”的光环却没有丝毫减弱。原来江陵一带建了很多供奉神仙的祠堂,人们经常在那里祈祷许愿,本来一直很灵验,但是自从陆法和率军出发之后,便没有一次灵验的了,于是大家便以为这些神灵都跟随陆法和的军队到前线去了。而且陆法和带兵作战仍然和以前悠游山林时一样,禁止军队捕鱼打猎,如果有人违反了,半夜就有猛兽造访军营袭击违反这个规定的人,或者此人的船只会船缆松掉而漂走(12)。这些东西被人越说越玄,于是陆法和的名声更响了。 两军出发后实际取向不一,当胡僧祐遇到任约的部队后没有直接前往巴陵,后撤与陆法和会师于赤沙亭,接着到了赤沙湖,两军与任约军相对。六月甲辰日,陆法和又一次显示了其“半仙”的大能,他不穿铠甲,乘坐快船,顺流而下一直到距离任约军营一里处返回。无疑他是去侦察的,但是回来却说得玄妙不已:“我看他们军营的龙睡着一动不动,我们军营的龙活跃,应该立即进攻。如果等到明天,我们可以不损失一个人就消灭他们,但是这样有不好之处。”(13)于是,以火船为先遣,发起进攻。这个时候,梁军遇到一个与赤壁之战时一样的问题,就是风是吹向他们的,逆风纵火倒霉的只会是自己。这时,陆法和便现身作法,用白羽毛做的扇挥舞了一下,居然风向转了。其实,毫无疑问的是,陆法和挥动羽毛跟风向转之间并无联系,实际很可能只是陆法和善于辨识天象,知道风向会变,故作玄虚而已,又被后人夸大渲染而已。 这个“半仙”出招非同凡响,不仅改变风向,还“制造”幻觉。对手任约上阵一看,如同前秦苻坚草木皆兵一般,把杀来的梁军看成是在水面行走的神人,也吓坏了,于是军队溃败,许多人掉进水里淹死。打完仗,梁军一收拾战场,忽然发现敌方主帅任约不见了。这时,陆法和大能出来讲话了,说:“明天午时就能找到他了。”到了次日午时,大家还是没找到任约,有人来问陆法和,怎么预言不灵验了。这陆法和不慌不忙地说:“我在这个地方水干的时候曾经建了一个佛塔,告诉大家,这个寺庙其实是个标示贼人所在的标志,现在大家应该去那找找啊。”(14)大家按照他的话去找,果然在水里找到了任约。他正抱住佛塔顶部的相轮,仰着头,鼻子露出水面。梁军一拥而上将其擒获。任约请求立即处死他,但是陆法和说:“看施主的相,不会死于兵器,而且你和湘东王还有一段缘分,他不会杀你,你也不用想那么多,你以后还有机会为他效力呢。”(15)任约被押解往江陵之后,果然没有被杀,后来还被任用(16)。
陆法和、胡僧祐消灭了任约的军队,侯景闻风而退。因为胜利两人都升了官,其中陆法和晋升护军将军。战斗结束后,两人抵达巴陵与王僧辩会师。陆法和跟王僧辩说:“我已经打断了侯景的一条胳膊,他没多大能力了,施主最好乘胜追击消灭他。”随后,他上书请求返回。大约就在六月,他到了江陵见到湘东王萧绎说:“侯景已经不足为虑,平定他是很自然的事情。蜀地的乱贼就要来了,请派我去守巫峡迎击他们。”湘东王于是让他率领部队前往(17)。他亲自动手,与诸将士运石头填进长江,三天后江水分流,他用铁索拦住江面,还在峡口两岸筑起两座城池。
梁简文帝大宝三年四月(公元552年)(18),在蜀中的武陵王萧纪自己称帝。八月,他派遣军队东下,准备消灭湘东王萧绎。梁元帝承圣二年(公元553年)五月,萧纪的军队进逼西陵,攻势很猛,陆法和求援,梁元帝萧绎派任约、刘棻、王琳去增援他。陆法和指挥诸路援军一起出击(见(17)的注释),一仗就彻底击败了萧纪的军队。陆法和抓住了萧纪的三个儿子,送到了江陵。期间,军队前进到白帝城,很久没表现自己的陆法和又要表现自己的能耐了。他跟人说:“诸葛孔明可以算得上是名将了,我见过他,他在这个城旁埋着一斛多的弩箭箭头。”(19)他插了个标志让人发掘,果然挖出一斛多的弩箭箭头。
同年九月丙子,梁元帝让陆法和做了都督、郢州刺史,并封江乘县公。过了一段日子,陆法和在上奏的公文私人朱印的印文中不称臣,而是自称司徒。这个司徒可是三公之位,需要有大功大德者才能位居,更何况这样的官职只有皇帝可以授予,私人怎么可以自称呢?所以,这公文到了梁元帝那里便引起了他的疑惑,他问仆射王褒:“我未曾有封陆法和这个人三公之位,为什么他要在公文中这么自称呢?”(20)在这里需要知道,梁元帝萧绎是个猜忌心很重,心狠手辣而又虚伪狭隘的君主,他觉得谁冒犯了他就会把对方下狱或杀死,但是这次他没有立即表现出不满,只是疑惑,可见陆法和对于这件事情看得很透彻。王褒回答:“他自称道术高潮,或许是已经预测到了。”梁元帝于是以陆法和功勋还是挺大的为理由,在承圣三年(公元554年)三月戊申加司徒的称号,其他职务不变。由于缺乏资料,笔者很难推断这梁元帝究竟是什么想的。不过笔者大胆做一种推测,也许梁元帝真的没有让陆法和当三公的打算,但是陆法和一向预测准确却是很让帝王担心的东西,这次王褒的回答从某种程度上证明陆法和并无法看透皇帝在想什么,反而让他觉得心安。不管如何,这种讨要官职的手段也算世所罕见了。 这个时候,陆法和的部下已经从最初的八百多人扩充到了数千人。他对所有的部下都称呼为弟子,用佛法教化,不动刑狱和军法。在商贸集市,他不设官员管理,只是在过道上放一个空的上了锁的箱子(21),上面开一个孔可以放钱。生意人根据货物的多少,计算其应缴纳的税款,自己放到箱子里。负责税收的部门在黄昏时打开箱子,记清楚款额等条目,运送到库房之中。他在任上,平时不大爱说话,一旦有所议论,则表现出相当的口才,无人能驳倒他。不过,他说话带蛮族口音(22)。 除了治理地方之外,陆法和还在郢州治所江夏建造和收集大量战舰,准备袭击襄阳,由此入武关,进攻西魏政权。他的这个举动引起了梁元帝的疑心,派人制止他的行为。他一眼看穿了梁元帝的戒心,于是上书说:“我是佛门子弟,我连佛祖的宝座都不稀罕又怎么会想要皇位。只不过因为在“空王佛所”与您有段因缘,看见有因果报应要来,所以以此帮助您而已。现在既然被怀疑,是这个业力无法改变啊。”(23)于是,他以一种大圆薄饼设供。 承圣三年(公元554年)西魏大军进犯江陵,陆法和立即从江夏抵达汉口,准备赶赴江陵增援。不知什么原因,梁元帝居然让远在岭南的王琳和建康的王僧辩来增援,却不许近在咫尺的陆法和增援。他派人传达旨意说:“我自己能破西魏贼军,你只须镇守郢州,不要有行动。”(24)在此,很难理解梁元帝的做法,他究竟是不信任陆法和呢(25),还是担心别的势力乘机对郢州下手(参见后文北齐军救江陵不成转进临江)。但是,陆法和在接到旨意之后立即返回郢州,用白垩粉涂在城门上,穿戴白色粗布衣衫、裤子和头巾,用大绳子束腰,坐在苇席之上整整一天才脱掉——这分明是丧服丧仪啊。可见,陆法和已经预料到事情的结局了。果然,江陵失陷,梁元帝遇害,于是他又拿出来这套丧服穿戴起来,哭泣着为梁元帝吊丧。而那些被西魏军抓去的梁朝臣民到了西魏,果然看见大圆薄饼,这又一次证明了陆法和的洞察先机。 此前,陆法和曾经在江陵百里洲造寿王寺。他故意将佛殿的梁柱截短了,并且预言:“再过四十多年,佛法有一次大劫难,这个寺庙地方偏僻,可以免遭劫难。”(26)当西魏军占领荆州时,焚毁了宫室。他们想拆了寿王寺的佛殿修理宫室,结果发现那个梁太短,于是没有拆。后来,北周武帝为了打击寺院经济势力而采取了灭佛政策,当时该寺庙属于陈朝境内,所以没有被这次运动波及。这些都成为证明陆法和先知先觉的事例。 同年(北齐文宣帝天保五年)十月,北齐派清河王高岳率军救援梁朝,还没到江陵就失守了。次年正月,高岳率军抵达临江,陆法和以郢州一州之地投降北齐,还杀了不肯投降的长史江夏太守王珉(王琳的哥哥也叫这个名字,莫非是同一人?)。在此乍一眼看,很难理解陆法和的投降行为,所以只能作一些肤浅的推测。首先,在承圣三年(公元554年)十二月(27),江陵失陷以后,梁朝太尉扬州刺史王僧辩和司空南徐州刺史陈霸先拥梁元帝第九子13岁的萧方智为皇帝。次年正月,西魏政权扶植梁朝宗室萧詧在江陵建立后梁傀儡政权。由此可见,梁朝到此已经分崩离析,以陆法和的一贯见识,也不会不意识到王僧辩与陈霸先之间迟早要两雄相争(28),到时候内斗不可避免。尤其皇帝年纪小,内斗之后,时机一成熟,废主自立这样的事情是很有可能发生的。而且,当时南方巴蜀大部、江北淮南之地多已沦陷,仅保有江南和小片江北土地。侯景之乱已经造成了很大的破坏,正在进行的和即将进行的内战(前者指王琳与西魏扶植的后梁的战争)还将进一步损耗江南的力量,因此留在这样一个环境中,很难尽忠尽力。对梁朝已经失望的他和一些地方官员自然就另择人主。不过,从后文来看,这种选择似乎不是一种尽心臣属的行为,只是换环境求安的举措罢了。
在投降之后,也许是出于不信任,北齐军队的统帅高岳将其护送前往北齐。二月,陆法和被北齐文宣帝封为大都督荆雍江巴梁益湘万交广十州诸军事、太尉公、西南道大行台。看起来这些官名足够吓唬人,但是仔细一分析根本就是虚衔。首先这个十州中七个(荆雍江巴梁益万)不是在西魏控制下就是在西魏扶植的后梁控制下,另三个(湘交广)处于南朝其他力量控制。而所谓都督,难道北齐真的会把自己的军队交给他来指挥?这是荒诞的。所谓西南道就是上述诸州吧,虚实也很好理解了。至于太尉,更是个尊敬的头衔而已。
然而早在正月,梁朝江州刺史侯瑱就奉命进军江夏,北齐军大约立不住脚,只能弃城而退。陆法和究竟先回北齐还是随着一起撤退似乎说法不一,不过估计是先行送的邺城(29)。幸运的是北齐文宣帝高洋早就听说了他的“半仙”大名,因此对待他非常虔诚谦逊。这位鲜卑天子备下接待三公的仪仗队,在邺城城南十二里设下帐篷迎接他。陆法和远远地看见邺城,就下马踏着道家的禹步作法。迎接他的北齐吏部尚书辛术对他说:“你既然从远方来投诚,皇上又以这样的大礼诚心接待,你为什么要做这种法术呢?”(30)陆法和有没有回答史书没有记载,大概是没有回答,因为以他语出惊人而言,有精彩的答话应该有所记载,亦或又弄玄虚故意不答。他只是手持香炉,走在车辆的后面,到了馆驿。第二天,文宣帝接见他,赐给他通幰油络网车和一百多名护卫。上殿通报姓名时,当着文宣帝的面,陆法和不称官爵,不自称臣子,只说自己是荆山居士。这里固然陆法和是出于自身信佛的原因,但是不能排除他有意为之的可能。要知道这样的做法是相当聪明的,因为就在当年的八月,文宣帝以佛道两教相互不同,想只尊崇一种宗教,于是召集两个教派的学者辩论。最后,佛教胜出。文宣帝命令所有的道士剃发做和尚,甚至杀了四个不服从的道士,造成北齐境内出现没有道士的局面(31)。也许有人会问,这个是八月,那个恐怕是二三月的事情,怎么可以相提并论呢?我们要知道,一个具备帝王之器的帝王,他必然有相当的城府,先抛出个信号。除了上述的迎接之礼,再结合后文的赏赐,他如此厚待佛门的陆法和,无疑是个伏笔。而且,帝王讲究的是乾纲独断,他真的是看你辩论时候的表现决定舍谁尊谁的吗?不是。他其实心里早有一个判断了,所谓的辩论是给大臣和天下人看的,是让他们知道,信奉谁不是单纯出于皇帝的喜好,而是在公理天道上说的通的。其实,这种所谓的公道在历史上是屡见不鲜的东西。 随后,文宣帝在昭阳殿设宴招待陆法和和他的弟子们,赐给他上百万的钱,千段绸缎布匹,甲第一区的宅地,一百顷田地、二百名奴婢和其他物品。得到这些赏赐之后,陆法和免除二百名奴婢的奴隶身份,让他们各自谋生去。他还把得到的钱财布帛等物在当天就全部散给众人,把皇帝赐予的宅所改建为佛寺,自己只住在一个房间里,跟普通人没有区别。三年后,他再次成为太尉,依旧被人称为居士。他这种种低调行为固然与其信佛有关,但是也不能排除在政治上的求安。因为这个文宣帝的任性胡为也是出了名的,经常侮辱宗室亲戚和大臣(32)。而且从前文的判断来看,他也很清楚皇帝尊崇自己的原因。 就这样,陆法和这个“半仙”在北齐平静地度过了一段时日。在其再次任太尉的天保九年(公元558年)到文宣帝驾崩的天保十年(公元559年)十月之间的某一天(33),身体毫无疾病的他忽然叫来弟子,告诉他们自己将于何时死去。到了那个时候,他烧香拜佛之后,坐在绳床上溘然而逝。弟子们用香汤洗了他的尸身,然后准备放进棺材里的时候,尸体开始缩小,最后缩到三尺多。文宣帝知道后令开棺查验,发现只剩一具空棺材。(羽化成仙?) “半仙”尽管已经故去,但是余波却没有结束。他生前在他居住的房间墙壁上写字,然后又用涂料涂上,如今这墙壁的表层剥落了,露出了里面的字,是两句谶诗,分别是“十年天子为尚可,百日天子急如火,周年天子递代坐。”和“一母生三天,两天共五年。”第一句解释出来就是北齐文宣帝高洋能做十年天子(34),他的儿子高殷只有做百日天子的命(35),之后换作高洋的弟弟(即跟高洋为一代人)高演做一年皇帝。第二句解释是娄太后(神武帝高欢的妻子)生的三个儿子高洋(文宣帝)、高演(孝昭帝)、高湛(武成帝)都做了皇帝,高演和高湛一共在位五年(36)。这些究竟是陆法和所写还是后人附会不得而知。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这是正史上关于他在北齐表现大能的唯一一次记载,这说明了什么呢?与他侍奉梁元帝的比较来看,他大约是在求安吧。 不过,陆法和虽然信奉佛法,但是“半仙”在异性问题上也并非空白。他当年在荆州和郢州的时候,就有一个自称越姥的二十多岁年轻的女子和他来往。这个越姥平时身穿法衣,也不嫁人,一直跟随陆法和。十多年后,陆法和抛弃了她,于是她和别的男人过日子,生下好几个儿子。从记载来看,似乎陆法和跟她之间象是一种“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关系,而没有正常的性生活。(37) “昔人已乘黄鹤去,人间空留半仙名”。陆法和的一生可谓来也神秘去也神秘,但褪去神秘玄虚的外表,我们看见的是一个睿智而又富有个性的人。也许有人要问,他的这些神迹仙行都是真的吗?无疑,就算是正史记载的,也未必确实,在这些事迹中肯定有夸张和忽悠的成分。有一些甚至是后人的伪造和附会(以文宣帝的崇佛,为之鼓吹也不是什么不合理的事情)。但是,我们要完全否定这些也是难以做到的,因为世间确实有些未卜先知的人存在。笔者的亲戚中有亲眼见到这种人的,也和陆法和刚出现时一样,隐居于偏僻之所。因此,在没有亲身经历的情况下,我们很难去彻底否定这些记载。反正,不管信与不信,读者权当是历史长河中的一幕幕有趣的剧作好了。
(1)《北齐书》陆法和传记载为“耆老自幼见之,容色常不定,人莫能测也。”,《北史》陆法和传记载为“耆老自幼见之,容色常定,人莫能测也。”暂时取信后者。因为一个信佛的人,似乎不应该喜怒形于色。另外,这个“自幼见之”不知道是老人以回忆的口吻说,小时候见他怎么怎么还是看见他小时候如何如何。笔者暂时用后者,因为笔者认为后者可能性更大。
(2)这个时间是推理出来的,根据《梁书》王僧辩传“王为荆州,仍除中兵,在限内。时武宁郡反,王命僧辩讨平之。”王即为湘东王萧绎。《陈书》淳于量传“荆、雍之界,蛮左数反,山帅文道期积为边患,中兵王僧辩征之,频战不利,遣量助之。”可以知道,文道期叛乱发生于湘东王萧绎担任荆州刺史后不久。《梁书》元帝本纪“普通七年,出为使持节、都督荆、湘、郢、益、宁、南梁六州诸军事、西中郎将、荆州刺史。”另外根据《周书》贺拔胜传“太昌初......又使人诱动蛮王文道期,率其种落归款。”太昌年号仅使用一年,对应梁朝为中大通四年,则文道期的叛乱最早应该结束于该年。
(3)《北齐书》陆法和传记载为“八迭山”,《北史》陆法和传记载为“八叠山”。
(4)《北齐书》陆法和传记载“以杖叩之曰:‘汝欲出不能得,已数百岁,不逢我者,岂见天日乎?’”
(5)《北齐书》陆法和传记载“法和曰:‘有一断头牛,就卿征命殊急,若不为作功德,一月内报至。’”
(6)《北齐书》陆法和传记载“及侯景始告降于梁,法和谓南郡朱元英曰:‘贫道共檀越击侯景去。’元英曰:‘侯景为国立效,师云击之,何也?’法和曰:‘正自如此。’”
(7)《梁书》何敬容传记载“敬容对曰:‘得景遂死,深是朝廷之福。’”同书萧介传记载“太清中,侯景于涡阳败走,入寿阳。高祖敕防主韦默纳之,介闻而上表谏曰:臣抱患私门,窃闻侯景以涡阳败绩,只马归命,陛下不悔前祸,复敕容纳。臣闻凶人之性不移,天下之恶一也。昔吕布杀丁原以事董卓,终诛董而为贼;刘牢反王恭以归晋,还背晋以构妖。何者?狼子野心,终无驯狎之性;养虎之喻,必见饥噬之祸。侯景兽心之种,鸣镝之类。以凶狡之才,荷高欢翼长之遇,位忝台司,任居方伯;然而高欢坟土未干,即还反噬。逆力不逮,乃复逃死关西;宇文不容,故复投身于我。陛下前者所以不逆细流,正欲以属国降胡以讨匈奴,冀获一战之效耳。今既亡师失地,直是境上之匹夫。陛下爱匹夫而弃与国之好,臣窃不取也。若国家犹待其更鸣之晨,岁暮之效,臣窃惟侯景必非岁暮之臣。弃乡国如脱屣,背君亲如遗芥,岂知远慕圣德,为江淮之纯臣!事迹显然,无可致惑。一隅尚其如此,触类何可具陈?......”
(8)《北齐书》陆法和传记载“元英往问曰:‘景今围城,其事云何?’法和曰:‘凡人取果,宜待熟时,不撩自落。檀越但待侯景熟,何劳问也。’固问之,乃曰:‘亦克亦不克。’”
(9)《梁书》元帝本纪“世祖遣游击将军胡僧祐、信州刺史陆法和帅众下援巴陵。”之前陆法和为隐居之人,自此后有官职记载,那么理论上来说,陆法和应该是这次觐见湘东王萧绎,请求出击任约而获得该职务的。
(10)引文参见(9),另据《梁书》胡僧祐传“至赤砂亭,会陆法和至,乃与并军击约”;《资治通鉴》梁纪二十“僧祐时坐谋议忤旨系狱,绎即出之,拜武猛将军,令赴援,戒之曰:‘贼若水战,但以大舰临之,必克。若欲步战,自可鼓棹直就巴丘,不须交锋也。’......任约向江陵,法和自请击之,绎许之。”明显可以看出,两军一开始在目的和行军路线上都不一致。《梁书》元帝本纪的记载太简略了。
(11)《梁书》胡僧祐传记载“元帝乃引僧祐于狱,拜为假节、武猛将军,封新市县候,令援僧辩。将发泣下,谓其子玘曰:‘汝可开朱白二门,吾不捷则死。吉则由朱,凶则由白也。’”
注:(10)(11)部分可参见拙文《胡僧祐小传》
(12)《北齐书》陆法和传记载“或亡其船缆”。以丢失船缆
(13)《北齐书》陆法和传记载“谓将士曰:‘聊观彼龙睡不动,吾军之龙甚自踊跃,即攻之。若得待明日,当不损客主一人而破贼,然有恶处。’”
(14)《北齐书》陆法和传记载“约逃窜不知所之。法和曰:‘明日午时当得。’及期而未得,人问之,法和曰:‘吾前于此洲水干时建一刹,语檀越等,此虽为刹,实是贼标,今何不向标下求贼也?’”
(15)《北齐书》陆法和传记载“法和曰:‘檀越有相,必不兵死,且于王有缘,决无他虑,王于后当得檀越力耳。’”
(16)《资治通鉴》梁纪二十一记载“帝拔任约于狱,以为晋安王司马,使助法和拒纪,谓之曰:‘汝罪不容诛,我不杀汝,本为今日!’”
(17)《梁书》元帝本纪记载“大宝三年四月乙巳,益州刺史、新除假黄钺、太尉武陵王纪窃位于蜀,改号天正元年。......八月,萧纪率巴、蜀大众连舟东下,遣护军陆法和屯巴峡以拒之。”《资治通鉴》梁纪二十记载“大宝二年.....六月......陆法和请还,既至,谓绎曰:‘侯景自然平矣,蜀贼将至,请守险以待之。’乃引兵屯峡口。”《资治通鉴》梁纪二十一记载“承圣二年......护军陆法和筑二城于峡口两岸,运石填江,铁锁断之。”《北齐书》陆法和传记载“乃请还,谓湘东王曰:‘侯景自然平矣,无足可虑。蜀贼将至,法和请守巫峡待之。’乃总诸军而往,亲运石以填江。三日,水遂分流,横之以铁锁。”这些资料相互矛盾,必须先确定时间。根据资料大宝二年、三年、承圣二年分别为公元551、552、553年。分析以上资料可知,陆法和应该在回军后就向梁元帝提出了申请,但是无法确定时间。但是从四月萧纪窃位之后四个月内萧绎没有举动而言,就算说的早,也没得到批准。而从筑城来看,应该不是一天两天能成功的,因此《资治通鉴》的说法应该理解成从大宝三年八月开始到承圣二年完成的防御措施,而不是当年修筑的。另外从上面的记载结合当时王琳部队反叛尚未平定来看,《北齐书》陆法和传记载的“乃总诸军而往”是不实的,是为了珍惜文字而略记。实际是陆法和先到峡口,后来增援各部归他指挥而已。
(18)《梁书》元帝本纪记载“大宝三年,世祖犹称太清六年。......承圣元年冬十一月丙子,世祖即皇帝位于江陵。”。也就是说在梁元帝的纪年中一直使用梁武帝的太清年号,而在建康应该使用的是大宝年号。大宝三年在《资治通鉴》中不存在,这个年份该书按照元帝继位的承圣元年来纪年。这是必须阐明的,否则讨论这段历史就会对时间产生迷惑。
(19)《北齐书》陆法和传记载“军次白帝,谓人曰:‘诸葛孔明可谓名将,吾自见之。此城旁有其埋弩箭镞一斛许。”因插表令掘之,如其言。’”
(20)《北齐书》陆法和传记载“梁元帝谓其仆射王褒曰:‘我未尝有意用陆为三公,而自称何也?’”
(21)《北齐书》陆法和传记载“但以空槛钥在道间,上开一孔受钱。”槛本指栅栏,如果是栅栏状物体就不用开孔装钱了,因为有足够的空隙。于是,个人判断应该是一个箱子。
(22)朱大渭先生在《六朝史论》一书所载的《梁末陈初豪强酋帅的兴起》一文中写道:“法和语‘带蛮音’,有蛮族弟子800人,部曲数千人,‘唯以道术教化,不以法狱加人’。显然他是蛮族酋帅,兼宗教首领。”个人以为,朱先生的道理说得通,不过不是唯一的解释。陆法和信佛在他的传里写得很明白,因此他不是原始宗教的巫师。至于蛮族弟子,是因为他帮那些人治病的成果,未必能证明他就是出身蛮族。语带蛮音也不说明问题,以笔者为例,在杭州则被人当成上海人,在上海则被人当成杭州人,口音受环境影响是很正常的。陆法和经常和蛮族弟子相处,语带蛮音很合理。
(23)《北齐书》陆法和传记载“梁元帝使止之,法和曰:‘法和是求佛之人,尚不希释梵天王坐处,岂规王位?但于空王佛所与主上有香火因缘,见主人应有报至,故求援耳。今既被疑,是业定不可改也。’”
(24)《北齐书》陆法和传记载“梁元帝使人逆之曰:‘此自能破贼,但镇郢州,不须动也。’”
(25)《南史》元帝本纪记载“因裂帛为书催僧辩曰:‘吾忍死待公,可以至矣。’”他一直在等待王僧辩的援军,但是没能等到。
(26)《北齐书》陆法和传记载“法和始于百里洲造寿王寺,既架佛殿,更截梁柱,曰:‘后四十许年佛法当遭雷电,此寺幽僻,可以免难。’”
(27)《梁书》敬帝本纪记载“三年十一月,江陵陷,太尉扬州刺史王僧辩、司空南徐州刺史陈霸先定议,以帝为太宰、承制,奉迎还京师。”《资治通鉴》梁纪二十一记载“十二月......王僧辩、陈霸先等共奉江州刺史晋安王方智为太宰,承制。”和“甲寅......时城南虽破,而城北诸将犹苦战。日暝,闻城陷,乃散。”根据《二十史朔闰表》十一月初一为癸未日,则甲寅日为十二月初二日。那么,江陵城陷已经是十二月初,那么建康方面得到消息不应该是十一月,自然不会出现十一月就让萧方智承制的事实了。《资治通鉴》的作者司马光显然发现了这个问题,进行了修改。
(28)虽然《南史》王僧辩传记载“初,僧辩平建邺,遣陈武守京口,推以赤心,结廉、蔺之分。且为第三子頠许娶陈武章后所生女......情好甚密”但是同书亦说“其长子顗屡谏不听。”,《梁书》王僧辩传记载“霸先倜傥多谋策,名盖僧辩,僧辩畏之。”《梁书》杜龛传记载“龛,僧辩之婿也,为吴兴太守。以霸先既非贵素,兵又猥杂,在军府日,都不以霸先经心;及为本郡,每以法绳其宗门,无所纵舍,霸先衔之切齿。”可见王僧辩的儿子看出陈霸先对自己的父亲有威胁,王僧辩的女婿和心腹又看不起陈霸先,内讧只是迟早的事情。
另外《资治通鉴》梁纪二十一记载,段韶在当年对梁朝和东方战线的梁军曾经有过一个判断“承圣三年六月......韶曰:‘梁氏丧乱,国无定主,人怀去就,强者从之。霸先等外托同德,内有离心,诸君不足忧,吾揣之熟矣!’”这句话可以作为陆法和投降背景和王陈交恶的旁证。
(29)《北齐书》陆法和传记载“梁将侯填来逼江夏,齐军弃城而退,法和与宋莅兄弟入朝。”《北齐书》文宣帝纪记载“六年春正月壬寅,清河王岳以众军渡江,克夏首。送梁郢州刺史陆法和。”《北齐书》清河王传“六年正月......获梁州刺史司徒陆法和,仍克郢州。岳先送法和于京师”
(30)“辛术谓曰:‘公既万里归诚,主上虚心相待,何为作此术?’”
(31)《资治通鉴》梁纪二十二记载“八月......齐主还邺,以佛、道二教不同,欲去其一,集二家学者论难于前,遂敕道士皆剃发为沙门;有不从者,杀四人,乃奉命。于是齐境皆无道士。”
(32)《北齐书》文宣帝纪评语“亲戚贵臣,左右近习,侍从错杂,无复差等。征集淫妪,分付从官,朝夕临视,以为娱乐。凡诸杀害,多令支解,或焚之于火,或投之于河。沉酗既久,弥以狂惑,至于末年,每言见诸鬼物,亦云闻异音声。情有蒂芥,必在诛戮,诸元宗室咸加屠剿,永安、上党并致冤酷,高隆之、高德政、杜弼、王元景、李蒨之等皆以非罪加害。尝在晋阳以槊戏刺都督尉子耀,应手即殒。又在三台大光殿上,以锯锯都督穆嵩,遂至于死。又尝幸开府暴显家,有都督韩悊无罪,忽于众中唤出斩之。自余酷滥,不可胜纪。朝野惨憎,各怀怨毒。”虽然这段文字之前有个前句“六七年后”,实际他的残暴早就显露了。举几例:
1.《资治通鉴》梁纪二十一“承圣三年三月......太保安定王贺拔仁献马不甚骏,齐主怒,拔其发,免为庶人,输晋阳负炭。”(承圣三年即北齐天保五年)
2.同上,“承圣三年三月......齐中书令魏收撰《魏书》,颇用爱憎为褒贬......既成,中书舍人卢潜奏:‘收诬罔一代,罪当诛!’尚书左丞卢斐、顿丘李庶皆言《魏史》不直。收启齐主云:‘臣既结怨强宗,将为刺客所杀。’帝怒,于是斐、庶及尚书郎中王松年皆坐谤史,鞭二百,配甲坊。斐、庶死于狱中,潜亦坐系狱。”
3.同上,“承圣三年八月......乙亥,齐仪同三司元旭坐事赐死。丁丑,齐主如晋阳。齐主之未为魏相也,太保、录尚书事平原王高隆之常侮之,及将受禅,隆之复以为不可,齐主由是衔之。崔季舒谮‘隆之每见诉讼者辄加哀矜之意,以示非己能裁。’帝禁之尚书省。隆之尝与元旭饮,谓旭曰:‘与王交,当生死不相负。’人有密言之者,帝由是发怒,令壮士筑百余拳而舍之。辛巳,卒于路。久之,帝追忿隆之,执其子慧登等二十人于前,帝以鞭叩鞍,一时头绝,并投尸漳水;又发隆之冢,出其尸,斩截骸骨焚之,弃于漳水。”
4.《资治通鉴》梁纪二十“大宝二年十二月......使人鸩中山王,杀之,并其三子,谥王曰魏孝静皇帝,葬于邺西漳北。其后齐主忽掘其陵,投梓宫于漳水。齐主初受禅,魏神主悉寄于七帝寺,至是,亦取焚之......彭城公元韶以高氏婿,宠遇异于诸元。开府仪同三司美阳公元晖业以位望隆重,又志气不伦,尤为齐主所忌,从齐主在晋阳。晖业于宫门外骂韶曰:‘尔不及一老妪,负玺与人。何不击碎之!我出此言,知即死,尔亦讵得几时!’齐主闻而杀之,及临淮公元孝友,皆凿汾水冰,沉其尸。孝友,彧之弟也。齐主尝剃元韶鬓须,加之粉黛以自随,曰:‘吾以彭城为嫔御。’”
(33)正史中连大概的时间段都查不到,这是推测出来的。《北齐书》陆法和传记载“三年间再为太尉,世犹谓之居士。”天保六年初为太尉,此不是死后追赠,因此天保九年应该还活着。另同传记载“文宣令开棺视之”,而文宣帝崩于天保十年十月,所以推测出这个时间段。
(34)武定八年(公元550年)五月-天保十年(公元559年)十月,满打满算9年零5个月。
(35)天保十年(公元559年)十月甲午日-乾明元年(公元560年)八月壬午日,前后大约200来日。
(36)皇建元年(公元560年)八月-大宁四年(公元565年)四月,4年零8个月
(37)《北齐书》陆法和传记载“法和在荆郢,有少姬,年可二十馀,自称越姥,身披法服,不嫁,恒随法和东西。或与其私通十有馀年。今者赐弃,别更他淫。有司考验并实。越姥因尔改适,生子数人。”根据校勘记,在“别更他淫”后有文按曰:“这是越姥呈告官府的话,故下云‘有司考验并实’。上面叙事,与此语联不起来,当有脱文。”所以,笔者也很难描述清楚,不过这样的事情不写清楚也罢。
参考资料:
(1)《北齐书》 中华书局
(2)《梁书》 中华书局
(3)《北史》 中华书局
(4)《南史》 中华书局
(5)《陈书》 中华书局
(6)《周书》 中华书局
(7)《资治通鉴》 岳麓书社
(8)《中国历史地图集》东晋十六国·南北朝时期 谭其骧 地图出版社
(9)《中国历代帝王世系年表》杜建民 齐鲁书社
(10)《魏晋南北朝史》 王仲荦 上海人民出版社
(11)《六朝史论》 朱大渭 中华书局
(12)网络资料
感谢2000提供的《二十史朔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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