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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圣熙 发表于 2012-2-25 19:53 至于你提到的版主我忽视掉,首先,我看到了,而且我也在纠结中,但各种原因先不谈, 其次,我之所以不立 ...
司圣熙 发表于 2012-2-25 20:00 你现在可以这么说了,然后大家都认可并且就这么过去了, 但是放在可能一开始在你们帖子里说错话的“低素 ...
司圣熙 发表于 2012-2-25 20:09 这个是对于彻底进化为喷的会员的做法。 但我真觉得他本不至于到这个地步。
threeq 发表于 2012-2-25 20:19 275樓,如此算不算人身攻擊??
司圣熙 发表于 2012-2-25 20:22 删回复的不是U大,或者U28, 而是论坛的一位分区版主。你触犯了版规,骂人就会被删帖。
司圣熙 发表于 2012-2-25 20:21 算,不过希望你别继续搅和进来了。 你除了纯粹的骂他还能有啥新意么??
司圣熙 发表于 2012-2-25 20:06 版主的问题,我已经先给你回复了。
司圣熙 发表于 2012-2-25 20:25 恩,我只是也希望你不要去回复,或者借着跟我说话旁敲侧击。
baby061 发表于 2012-2-25 20:23 哦 昨天有人骂我 会被删不?
xululu1982 发表于 2012-2-25 20:34 听司圣前辈的劝告, 不要再搞继续人生攻击了。 回头是岸,
司圣熙 发表于 2012-2-25 20:27 同时,请不要再做一些不成熟的行为了。这样对于事件的解决没任何帮助,只会让各位心情更加糟糕而已。 ...
司圣熙 发表于 2012-2-25 20:44 我目前跟你继续交流的目的,不是听你继续攻击别人,亵渎别人人格的。 而且,我目前非版主身份。要是的话 ...
司圣熙 发表于 2012-2-25 20:57 这个怎么拯救? 他都已经是纯喷了。
司圣熙 发表于 2012-2-25 21:01 之所以不让你插手, 1.你是主要的“当事人”,你没必要出手。
NBA洛克公园【特邀嘉宾】乔丹归来
xululu1982 发表于 2012-2-25 21:03 抱歉什么呢! 我觉得以你现在非版主的身份, 能够做到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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