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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侠导读】996.ICU事件引起网上热议纷纷,码农们终于感慨有人为自己发声,而互联网大佬们纷纷为此洗地辩护,并提及“996”工作法系“借鉴国外经验”。那今天我们来看看到底是不是这回事吧!
一些为“996”辩护者引经据典,称“996”工作法系“借鉴国外经验”“硅谷很多企业就是这么做起来的”。那么,北美真的有“996”吗?
也有,也没有。
说“没有”,是因为不论美国或加拿大,在官方法规里都并不提倡和鼓励“996”。

我们先看美国。
最早于1938年就通过、此后不断补充修改的美国联邦《公平劳工标准法》(FLSA)规定,每个工作周法定工作时间为40个小时,如果按每日8小时工作制计算,每周只能法定工作5天。超过40小时的所有工作时间都被视作加班,雇主必须支付基本工资的至少1.5倍。在2016年12月1日前,年薪高于23660美元的管理人员、行政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加班,可不按上述公式支付加班费。
2016年12月1日起,美国联邦劳工部开始实施新的加班费规则,即前述三类“可不按FLSA公式支付加班费”雇员的年薪上限,从原来的23660美元上调至47476美元,这意味着很大一部分原本加班不能享受加班费的雇员,在新规生效后也被纳入FLSA强制加班费保护范畴了。

如果雇主违反FLSA关于员工加班和加班费的相关规定,联邦劳工部下属“工资及工时处”有权代为追讨所欠加班费并裁定补偿金,也可能对违反规定的雇主起诉或建议检察机关提起刑事诉讼;雇主每次蓄意违犯、或屡次违犯FLSA关于加班及加班费的规定,都可能会遭致民事罚款,如果违反行为被判定为蓄意或累犯,罚金可能翻倍;FLSA规定,严禁雇主对依据FLSA条款提起或参与诉讼的雇员加以歧视性待遇或解雇,否则一经核实,将给予严厉惩罚。
简单说,从美国联邦法律法规的角度看,加班是允许的,但无偿加班是不允许的,因为拒绝无偿加班而处罚甚至开除雇员,更可能受到严厉的追究和处罚。
必须指出,这是联邦一级的相关规定,美国许多州还制订有更严格的州一级加班及加班费法规,两样都不能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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