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登录

游侠NETSHOW论坛





查看: 3288|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修改达人进,251如何修改才能让许昌的曹操优先进攻其他都市? [复制链接]

帖子
680
精华
0
积分
352
金钱
3245
荣誉
1
人气
10
评议
0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6-8 18:02:37 |显示全部楼层 |倒序浏览
先说明,这是完全让电脑争霸的..

我把刘备移到了成都,孙坚移到了建业.刘备发展慢了一点,但发展得还是非常的迅速.快得我甚至要把刘备的初始兵力改低..但灭蜀地里的其他势力仍然像玩似的.而孙坚跟在柴桑时完全不一样了,一年就统一江东三郡,庐江占领也毫无压力,还经常看到寿春都攻下来了.甚至小沛,汝南都难逃变红色的命运.

倒是曹操无论怎么改总是那么弱.因为曹操优先进攻击汝南.基本95%都是打汝南.但汝南这破城市,曹操一旦打下它就不会有什么动作了.基本也就只去再夺个新野就了事.中原一带完全不管其他人如何发展,也不去进攻.顶多再攻个宛..陈留洛阳什么的完全不去理.然后就跟刘表耗着.结果西方一片绿,东方一片红的时候,曹操还是只有那么两三个城..开了N把都是这样.我试过把曹操本城改到洛阳,结果他依然先去打许昌,打完后再去打汝南...把曹操改在陈留.他会去打濮阳.但打完后陈留80%会被司马偷袭攻下.然后曹操会强渡黄河去打平原的袁绍.重蹈孙坚当年在柴桑时的局面,一直在争个港口..困死一城...

我试了一下,把曹操周围的势力的兵力作修改,但不论如何修改,曹操仍然优先去打汝南.即使我把许昌改成兵力1000,汝南10万,曹操一有兵力肯定就去打汝南..就算把宛,洛阳,陈留兵力改成0,他仍然就去打汝南...真是让我无语了..

应该怎么修改才能让许昌的曹操优先进攻其他的城市?除了汝南外,洛阳陈留宛都可以..谢谢大家了.
花的调谢是因为泪的逝去.......

使用道具 举报

帖子
680
精华
0
积分
352
金钱
3245
荣誉
1
人气
10
评议
0
沙发
发表于 2012-6-8 18:14:32 |显示全部楼层
hpx86 发表于 2012-6-8 18:13
试试用修改器修改军团方针

额这个也试过的了.把曹操军团方针修改成都市攻略,洛阳.但不成.他还是去打汝南...
花的调谢是因为泪的逝去.......

使用道具 举报

帖子
680
精华
0
积分
352
金钱
3245
荣誉
1
人气
10
评议
0
板凳
发表于 2012-6-8 18:38:21 |显示全部楼层
zhbtbt 发表于 2012-6-8 18:27
原来是san11啊,这个无论你怎么改都没用的,除非你把曹操直接放到邺城

额是三11.

把曹操改到其他城我也知道是可以改变他的进攻顺序.但不是很想把他改到跟他关系不大的城市..

许昌不用说了,陈留濮阳是他的发家地,改到这两个地方也没问题..洛阳是他后代称帝后的首都,也勉强过得去..
花的调谢是因为泪的逝去.......

使用道具 举报

帖子
680
精华
0
积分
352
金钱
3245
荣誉
1
人气
10
评议
0
地板
发表于 2012-6-8 18:51:50 |显示全部楼层
zhanzhan0129 发表于 2012-6-8 18:46
铜雀台还是比较有关系的吧

说得也对..

再试一下了.如果实在没办法.也只能把他搬到河北.
花的调谢是因为泪的逝去.......

使用道具 举报

帖子
680
精华
0
积分
352
金钱
3245
荣誉
1
人气
10
评议
0
5#
发表于 2012-6-8 18:54:19 |显示全部楼层
步步惊心啊 发表于 2012-6-8 18:53
试试用修改器修改军团方针

请看3楼.
花的调谢是因为泪的逝去.......

使用道具 举报

帖子
680
精华
0
积分
352
金钱
3245
荣誉
1
人气
10
评议
0
6#
发表于 2012-6-8 20:19:34 |显示全部楼层
刚把曹操改到邺了,还是很弱智..打下平原之后一直在港口那里跟吕布耗...也在濮阳那边跟司马耗..完全不懂占领河北......过了6年刘备统一了巴蜀而孙坚已经占领了江东,寿春,汝南跟小沛了..曹操还是邺跟平原还有晋阳三城...真蛋疼..
花的调谢是因为泪的逝去.......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手机版|Archiver|游侠NETSHOW论坛 ( 苏ICP备2023007791号 )

GMT+8, 2025-10-13 14:23 , Processed in 0.323989 second(s), 13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