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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身为罗贯中的直系后人,我可以代表我的家族向光荣株式会社要求赔偿授权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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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183914
时间:
2016-1-28 13:55:28
标题:
身为罗贯中的直系后人,我可以代表我的家族向光荣株式会社要求赔偿授权费呢?
我的族先罗贯中呕心沥血十余年创作了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在他的生前,并没有得到经济利益,而光荣株式会社却利用我先族的三国演义开发的三国志系列游戏,并成为在市值上亿的大公司,我应该如何起诉呢?
作者:
lkymx
时间:
2016-1-28 13:56:07
兰州烧饼
作者:
assdfe123
时间:
2016-1-28 13:56:45
1叫牧师复活老罗
2去日本打官司
作者:
tjyfz344
时间:
2016-1-28 13:57:05
法盲 自己去百度 著作权是有期限的
作者:
jy04435564
时间:
2016-1-28 13:57:12
要是陈寿的后人估计才可以
作者:
adamhj
时间:
2016-1-28 14:00:41
书籍著作权50年~请问三国演义成书距今几何?
作者:
木村信渊
时间:
2016-1-28 14:28:47
LZ這個段子雖然老了些,但用在這裡還是可以的。推薦去和光榮談一下,以版權入股,以後享受三國志全部系列的免費遊戲權。
作者:
tianmgx
时间:
2016-1-28 14:29:20
著作权已过
作者:
hulixin08
时间:
2016-1-28 14:38:38
著作权已过。 专利权都要每年交专利,也是有年限的。
作者:
zuqiandai
时间:
2016-1-28 14:41:22
抛开著作权,你先得有个和罗贯中有关的家谱,假的不行,得经历史学家考证过的
作者:
shihaoqiang
时间:
2016-1-28 14:43:50
著作权的我也是醉了,有能耐你自己写一本。抱着前辈不放了么
作者:
麻烦的下载
时间:
2016-1-28 14:47:09
有一样东西,叫做“公众领域”
作者:
三国飞行者
时间:
2016-1-28 14:49:53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作者:
qtitq
时间:
2016-1-28 14:51:11
应该是没有光荣 三国不会那么火
作者:
jss61881808
时间:
2016-1-28 14:53:29
逗逼~~~三国志和三国演义二本书本身就不是一个概念~~~
作者:
黑猫白喵
时间:
2016-1-28 14:53:48
兰州烧饼
作者:
scorpio032
时间:
2016-1-28 15:09:54
我要是发明了百家姓的后人,我现在得收多少冠名费啊,做梦都会笑醒
作者:
jaynfs
时间:
2016-1-28 15:24:07
要找也是陈寿的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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