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galagala 于 2010-4-27 18:12 发表 我覺得「自定比賽」的自由度還可以更廣一些,而不只是選擇路線、距離和車種。 舉個例子: 自定比賽可以不僅限於一場比賽,而是可以設計成「系列賽」,分段分站奪標。 依據賽事規模,參賽者可以用個人,或者僅限俱樂部參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