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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火炬之光:史上游戏之集大成者OR原创性为0剽窃百家? [打印本页]

作者: nazi29    时间: 2009-11-1 08:59:39     标题: 火炬之光:史上游戏之集大成者OR原创性为0剽窃百家?

目前玩了这个游戏,感觉是过去玩过的大量游戏的合体产物,按成分多少排列如下:
1.《黑暗史诗》,即《FATE》,无需多说了,一个模子……
2.《龙晶》,这是为一个半RPG半即时策略的D&D另类,大量原画怕是来自这个游戏,还有就是大量怪物,比如铁球机器人
3.《暗黑之门:伦敦》,也是大量原画和怪物来源,比如那种PET吃了BATFISH会变成的怪
4.《神鬼寓言》,像是神鬼的缩小版
5.《地牢围攻2》,大量关卡、场景、怪物出处,比如突然咬人的箱子怪
6.《魔域神兵》,战、法、弓三职业的设定,人脸几乎一样,即战需光头蛮,法需小白脸
7.其他……没玩过《魔兽世界》之类网游,暗黑3还没出,不好说……

作者: Randomner    时间: 2009-11-1 09:00:43

天下文章一大抄...

这并不是贬义
作者: 望月蚂蚁    时间: 2009-11-1 09:01:43

能把许多游戏的优点恰到好处地融合在一起也是一种优点。
作者: kingandq    时间: 2009-11-1 09:04:55

cpu 还不是你抄我. 我抄你. 有什么完全独立的.  美国都有反垄断法.  保护抄袭!
作者: 如果当初    时间: 2009-11-1 09:08:27

这就是人家的厉害地方了
我抄你们又怎么样了?最后既叫好有叫座,还让大家玩火炬的时候,怀念下N个arpg游戏,何乐而不为呢?
最后最关键的一点是,离开暴雪这棵大树后,我们照样能存活,虽然失败过,但最终成功了。
颇有点卧薪尝胆的味道。是金子到哪里都发光。
作者: subutai88    时间: 2009-11-1 09:26:27

只要100%里有1%是原创都可以称之为创新。。。。。。。。。。。。。。
作者: fire1986    时间: 2009-11-1 09:30:27

任何事务都踩在前人的肩膀上发展起来的。。。。不抄哪来的发展。。。。
作者: 2134362    时间: 2009-11-1 09:35:44

LZ不懂在装B,黑暗史诗,暗黑-伦敦都是人家自己做的何来抄袭;你说的其他几个游戏就是他妈扯淡那里想火炬了;不懂就不要装B,更不要盲目发帖,无知真是可怕。。。。。。。。。。
作者: storm15    时间: 2009-11-1 09:37:24

取百家之长,学到暴雪的精髓了~~~~~~
作者: deangex    时间: 2009-11-1 09:41:48

如果你觉得好玩,是不是模仿或者抄袭来的很重要吗?
作者: tassadarpaladin    时间: 2009-11-1 09:53:11

《暗黑之门》,《FATE》,《Diablo》都是这群人曾经的作品……
作者: liuyi8584    时间: 2009-11-1 09:53:23

剽窃暗黑的还少?爆装备 技能树

作者: jerryvan    时间: 2009-11-1 09:56:30

明明是暗黑抄袭传奇的模式~~~~~~然后这玩意再抄袭暗黑~~~~~~~~~~~
作者: lethekz    时间: 2009-11-1 09:59:11

其实有些帖子大家就不要回了,让帖子自己沉了吧……
作者: nazi29    时间: 2009-11-1 22:59:44     标题: 回复 #8 2134362 的帖子

哪来的鸟人!敢这么说老子,老子玩过的游戏比你吃过的屎尿还多呢……标题写明是讨论,又没说就是剽窃,文盲啊你?……其他那几个游戏说像当然是有根据的,你这驴鸟自己没玩过放什么大炮!
作者: aikoct    时间: 2009-11-1 23:18:09     标题: 回复 #11 tassadarpaladin 的帖子

+1
这才是明白人!

哦考,20字啊字啊字啊
作者: aikoct    时间: 2009-11-1 23:20:44

原帖由 nazi29 于 2009-11-1 22:59 发表
哪来的鸟人!敢这么说老子,老子玩过的游戏比你吃过的屎尿还多呢……标题写明是讨论,又没说就是剽窃,文盲啊你?……其他那几个游戏说像当然是有根据的,你这驴鸟自己没玩过放什么大炮! ...

我觉得你这么说,大概你就玩过这一个游戏。。。
因为人家吃过的屎尿显然为零。。。
作者: 幻十郎    时间: 2009-11-1 23:22:31

楼主对暗黑类游戏的认识是欠缺了点,竟然不知道你口中的《黑暗史诗》、《暗黑之门》包括《暗黑破坏神》都是这些人做的。
作者: MC888    时间: 2009-11-1 23:27:35

我对这帖是相当的无语,希望斑竹把这帖锁了。。。。。。
作者: 2134362    时间: 2009-11-1 23:29:25

原帖由 nazi29 于 2009-11-1 22:59 发表
哪来的鸟人!敢这么说老子,老子玩过的游戏比你吃过的屎尿还多呢……标题写明是讨论,又没说就是剽窃,文盲啊你?……其他那几个游戏说像当然是有根据的,你这驴鸟自己没玩过放什么大炮! ...

      你个大文盲,你还来劲了,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就发帖出来你不是找喷。你自己看看上面那几位前辈怎么给你解释的,自己错了还不虚心接受,你还真是个二百五。
作者: 红獠牙    时间: 2009-11-1 23:48:36

原帖由 2134362 于 2009-11-1 23:29 发表

      你个大文盲,你还来劲了,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就发帖出来你不是找喷。你自己看看上面那几位前辈怎么给你解释的,自己错了还不虚心接受,你还真是个二百五。 ...

我比较同意楼主的观点,是像他说的那几个游戏啊,而且楼主想必也知道是做火炬的是暗黑团队出去的人啊,也没说是剽窃啊,怎么这位仁兄那么疯狂地攻击他呢,莫非现实生活中被楼猪敲坏了脑袋?哈哈……
作者: cchsj    时间: 2009-11-1 23:54:02

现在的社会不就是剽来剽去的20202020
作者: k'dash1999    时间: 2009-11-1 23:54:26

原帖由 aikoct 于 2009-11-1 23:20 发表

我觉得你这么说,大概你就玩过这一个游戏。。。
因为人家吃过的屎尿显然为零。。。

按照这逻辑,如果楼主玩过的游戏是10,那么那条疯狗有可能就吃过八九次屎咯!
作者: nazi29    时间: 2009-11-2 00:01:38

18楼的贤兄,20楼的小朋友,做火炬之光、暗黑之门的就是原暗黑团队出来的人,这是尽人皆知的事,本人当然知道,也并没有认定是抄袭更没说是剽窃,我也喜欢火炬之光啊,只是借此讨论一下游戏知识产权的问题,各位何必咄咄逼人呢!
作者: ajie413    时间: 2009-11-2 00:07:48

取长补短 没什么不好
作者: nhjz    时间: 2009-11-2 00:14:50

有必要叫么?咱学的知识不都前人的?有几个能创新了?你能?扯淡了……整个社会都在抄袭,牛顿三大定律是什么你别告诉我你不知道,有本事你去创新个别学这个行不?TMD蛋疼的家伙……
作者: xiaoyaozeige    时间: 2009-11-2 00:15:31

楼主其实不用解释 你所说的这个帖子是讨论 但是我看出的意思是楼主明显偏向是剽窃的
“感觉”是你自己说的噻
法官: 来着何事。
原告(老前辈众):法官大人,有人抄袭,剽窃我们开发的游戏。大人要做主啊!
法官:何人如此大胆,被告何在?
原告(老前辈众):我们就是被告,我们自己告自己抄袭,剽窃。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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