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都因人
Bedouins
亦作Beduin,阿拉伯语作Badawi,复数作Badw。
阿拉伯人的一支。又称贝督因人。分布在西亚和北非广阔的沙漠和荒原地带。“贝都因”为阿拉伯语译音,意为“荒原上的游牧民”。贝都因部落流动性大,游牧距离远,因而许多阿拉伯国家的人口统计数字不包括他们。其中生活在沙特阿拉伯的人数最多。属欧罗巴人种地中海类型。各地贝都因人均使用当地的阿拉伯方言及阿拉伯文。信伊斯兰教,属逊尼派。原住阿拉伯半岛,后来随着游牧业的发展逐渐扩散到西亚、北非许多国家。一般生活在沙漠、荒原、丘陵和农区边缘地带。贝都因人靠饲养骆驼为生。他们按季节和固定路线进行有规律的移动。每次游牧距离常在1000千米以上。在农区边缘地带度过最炎热、干旱的季节,参加集市,出售畜产品或采集香料 ,买回椰枣、食粮 、手工业品等必需品。每当雨季到来、沙漠水草生长之际,他们便向沙漠深处进发。住毛毡帐篷,帐篷里用布或毡子隔开,男女分居。南阿拉伯哈达拉毛等地的牧民为躲避强劲的风暴,大多住在岩洞里或悬崖下。贝都因人普遍保留着部落制度和嫡堂婚姻。许多阿拉伯国家政 府鼓励和安置贝都因人定居。20世纪20年代以来,在沙特阿拉伯有相当多的贝都因人定居下来,但多数人对农业生产不感兴趣,也不大适应,仍过着游牧生活。
西亚和北非的阿拉伯游牧民。“贝都因”为阿拉伯语音译,意为“荒原上的游牧民”、“逐水草而居的人”,是阿拉伯民族的一部分。1976年统计约为1000万人,分别处于由游牧转向定居的不同阶段。贝都因人以畜牧业为生,按传统分为:(1)骆驼游牧人,在撒哈拉、叙利亚、阿拉伯沙漠地区组成一些大部落。(2)山羊绵羊游牧人,主要生活在约旦、叙利亚和伊拉克附近的游牧地带。(3)牛群游牧人,主要生活在南阿拉伯及苏丹。其中生活在沙特阿拉伯的人数最多,属欧罗巴人种地中海类型。在伊斯兰教兴起前,贝都因人是阿拉伯半岛部落氏族社会的主要组成部分。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传教期间,贝都因人纷纷归依。他们剽悍、骁勇、顽强,成为穆罕默德统一阿拉伯半岛及其以后哈里发政权向外扩张的基本力量,并随之而散布于西亚、北非的广大地区。贝都因人笃信伊斯兰教,多属逊尼派。四大教法学派都有信奉者。在沙特阿拉伯,以罕百里与沙斐仪教法学派居多,在北非遵奉马立克教法学派者居多。北非的贝都因人与当地的柏柏尔人自然融合,在他们中信奉苏菲派的较多。各地的贝都因人均使用当地的阿拉伯语方言。居住毛毡帐篷,主要食品是鲜奶、酸奶、奶酪等乳制品,副食是枣椰与粮食制品,肉食与咖啡只用于节日或待客。20世纪20年代开始,有一小部分人开始定居,但多数人对农业生产不适应,至今仍沿袭世代相传的游牧生活方式,保留着传统的族长制、父系社会、族内通婚、一夫多妻制等。
中东沙漠,特别是阿拉伯、伊拉克、叙利亚和约旦等地讲阿拉伯语的游牧民族。在中东总人口中只占一小部分,却占用著大部分土地。大多数是畜牧者,冬季多雨时游牧到沙漠,夏季干旱时返回已耕作的地区。由于政治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後,他们有不少人已经定居。
传统的贝都因人可以根据他们赖以为生的动物类别按骆驼、山羊、绵羊和牛来区分。最有声望的是骆驼游牧人,他们占有大片土地,在撒哈拉、叙利亚、阿拉伯沙漠地区组成一些大部落;其次是山羊、绵羊游牧人,主要生活在约旦、叙利亚和伊拉克附近的耕种地带。牛的游牧人主要生活在南阿拉伯及苏丹,当地称他们为巴加拉人(Baqqarah)。
第一次世界大战後,贝都因部落不得不服从其游牧所在地的政 府管理,但仍保持其部落特点︰族长制,父系社会,族内婚和一夫多妻家庭。在操阿拉伯语的诸部落中,一家之长及其以上各级社会单位之首领直至部落首领,均称为「舍赫」(shaykh)。舍赫由一个非正式的部落长老会议辅佐,进行统治。
波斯人 波斯人(Persians)
伊朗穆斯林主体民族。亦称伊朗人。人口2041万(1985),约占全国总人口的66%。主要居住在伊朗中部和东部诸省。另有60多万人散居在阿富汗和伊拉克等国境内。属欧罗巴人种南支地中海类型。语言属印欧语系伊朗语族。标准波斯语起源于巴列维地区。使用这种语言的人常称之为法尔西语,有时也称为中古波斯语。波斯人有记载的历史和文化始于公元前2700年。公元前2000年时,古波斯人游牧部落自中亚进入今伊朗地区,排挤了当地土著居民而定居下来。古波斯人包括许多部落,有梅德人、波斯人、帕提亚人、萨西亚人和西徐亚人等。公元前6~5世纪时,梅德人建立了厄克巴坦城邦,公元前8世纪,波斯人占领了今法尔斯地区后从这个地名获得了本族的名称,并建立了强大的波斯帝国。现代波斯人都是定居民,其中一半为农民,他们多从事灌溉农业,粮食作物主要是小麦、大麦和豆类。经济作物为烟草、甜菜、芝麻等。现已有部分农民转向石油和建筑业。工艺手工业历史悠久,地毯、陶瓷等闻名于世。波斯人在归信伊斯兰教前,多信仰祆教。642年阿拉伯哈里发帝国灭波斯萨珊王朝后,波斯人逐渐改信伊斯兰教。11世纪,伊斯兰教在波斯中占据了统治地位。16世纪初前逊尼派居优势地位。1502年波斯人建立萨法维王朝,立什叶派的十二伊玛目教派为国教。并采取一切行政措施推行什叶派,排斥逊尼派。现代波斯人中98%信仰什叶派。伊朗宪法规定,十二伊玛目派为国教,并规定立法会议颁布的一切法律必须符合伊斯兰教教义。伊斯兰法还规定有关穆斯林的婚丧礼俗、财产继承、子女抚养、宗教课程、教派争端等事宜都一律由教法裁决。政 府不承认国内存在穆斯林少数派,但却承认有非穆斯林民族。什叶派宗教教职人员分有公职和无公职的两类,一般著名毛拉都具有半官方地位。伊朗穆斯林的初级教育,一般在大清真寺内进行。主要学习《古兰经》和波斯文经训常识。经学院属中等宗教学校。此外还有高级宗教学院,由著名毛拉任教,系统讲授伊斯兰教义学、哲学和法学。大毛拉和阿亚图拉均出自库姆神学院。波斯人信教虔诚,极重视一年一度的朝觐、斋戒和哀悼日(阿舒拉日)的宗教仪式。妇女外出必须饰面纱。日常生活亦受教法的严格制约。
波斯人(从220年到651年)
早在中古时代开始前,波斯帝国就已经存在了几个世纪。他们曾经在公元前四世纪被亚历山大征服,不过亚历山大的帝国在他死后就分崩瓦解,给予波斯人重新整合的机会。自公元前三世纪以后,波斯人就一直受到罗马人的侵袭。
波斯帝国从米索不达美亚横跨到印度,由里海伸展到波斯湾,势力括及今天的伊拉克、伊朗和阿富汗。为了要控制今天的叙利亚、土耳其、巴勒斯坦、以色列、埃及和阿拉伯,波斯人与罗马人和后来的拜占庭人作战。波斯帝国的首都是戴西丰,即今天的巴格达。
在第三、第四世纪之间,罗马人数度企图征服波斯。在364年,双方签定了和平条约,容许波斯人加强他们在东方与北方的势力。从第六世纪开始,波斯人在叙利亚、巴勒斯坦、埃及和今天的土耳其等地区,展开对拜占庭帝国的攻击。这两个势力之间的战争一直持续拉锯中。在626年,波斯人围攻拜占庭失败,拜占庭人随即在第二年对波斯人发动反攻。直到628年,两个帝国才在筋疲力竭的情况下达成和平。
第七世纪时,波斯人对于信奉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异军突起一事毫无防备。636年,波斯的萨珊王朝在此时于战乱中结束。由于波斯人没有一个在防御功能上可以与君士坦丁堡相比拟的首都,因而在651年被回教徒彻底征服。
努比亚人
努比亚人(Nubians)
非洲东北部苏丹的民族。另有部分分布在埃及南部。从阿斯旺往南直到德巴是他们的主要活动地区。其祖先和埃及王朝前期的居民属于同一民族,后来由于大量尼格罗人迁入而发生融合。体质具有尼格罗人的一般特点,尤以其主要支系巴拉布拉人为典型代表。使用努比亚语,属尼罗-撒哈拉语系沙里-尼罗语族。多信伊斯兰教,属逊尼派。自古从事农业,同时饲养骆驼、马、驴、羊等,并在苏丹或埃及一些城市从事手工业和商业,或在工厂、矿山、棉花种植园里当工人。社会结构受阿拉伯人影响很大。农村仍保留氏族组织。努比亚人的祖先早在四五千年前便已建立国家,并于公元前8世纪一度征服埃及(二十五王朝)。后来苏丹境内的努比亚人又长期遭受埃及压迫。近代遭受英帝国主义残暴的殖民统治。直到埃及和苏丹相继获得独立,才摆脱殖民主义的桎梏。
古代努比亚人生活在非洲东北部的一个地区,这个地区包括现今的埃及南部和苏丹北部。努比亚境内一边是尼罗河和撒哈拉沙漠,另一边则是红海。尼罗河由苏丹流入埃及。“尼罗,尼罗,长比天河”,是苏丹人赞美尼罗河的谚语。
努比亚为东北非古代地区名,几千年前,古埃及人把苏丹称为努比亚。努比亚大体上北起尼罗河第一瀑布,东至红海之滨,南达喀土穆,西接利比亚沙漠。其南半部一直延伸到尼罗河第二瀑布的南端,在古代埃及第18王朝法老的统治时期称为库施。
公元前6000年,在广大的努比亚地区,已经存在着相同或相似的社会组织形式、生活方式,包括狩猎、捕鱼、畜牧和相关的原始农业。千年之后的今天,虽然这一地区有的地方已被努比亚沙漠覆盖,但是在古代,努比亚是众多古代文化的故乡。因其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向东,努比亚人同阿拉伯人相互交往;向北,他们同古埃及人和地中海地区的人民相互往来;往南,他们则同非洲民族互通有无。因此,在埃及与非洲热带内陆之间繁荣活跃的贸易往来之中,一代又一代的努比亚人都在做着中间商的生意。非洲热带内陆拥有多种天然财富:黄金以及其他贵重金属、象牙、紫水晶、黑檀木、薰香、鸵鸟蛋和鸵鸟毛、野生动物及其皮毛等。
埃及统一(约公元前3100年)后,由于位于尼罗河上游的苏丹一直是古埃及扩张的主要对象之一,所以,努比亚与埃及的往来是伴随着战争和掠夺进行的。从埃及第一王朝的法老起,就开始采掘努比亚的矿产。约公元前2613年,法老斯奈夫鲁大肆劫掠努比亚,把当地文化破坏无遗。第5和第6王朝时期,埃及阿斯旺省的总督们开始在努比亚进行远程贸易,但这种贸易在很多的时候是伴随着武装掠夺进行的。
尼罗河发源于与东非大裂谷相接的高原,从苏丹的喀土穆往北至阿斯旺水坝,尼罗河打了几个弯,形成一个“S”形的大弯道,从埃及的阿斯旺到苏丹首都喀土穆之间,由北向南,尼罗河著名的第一瀑布至第六瀑布就顺序分布在这个河段上。而处于第三瀑布和第四瀑布之间的栋古拉地区,这里水量充沛,耕地遍布,所以,这一地带曾是库施王国的中心地带。喀土穆以北的第六瀑布形成了努比亚的南北边界,再往北,几乎一直延伸到第五瀑布,其间是宽阔的尚迪平原,也是后来努比亚人的麦罗埃王国所在地。
大约在公元前1920年,埃及国王塞努斯莱特率兵向尼罗河上游进发,入侵了黑皮肤的努比亚人的土地。埃及人将这一地区称为库施,对埃及人来说,他们对这里早已垂涎三尺。一是这里地下富藏着珍贵的金属和矿产资源,特别是黄金;二是他们还能在这一地区捕获到很多牛和奴隶;三是埃及人明白,通过库施他们就可以深入非洲,同那里的人民进行贸易以换取乌木、象牙和香料。
几百年来,这两大王国展开了一系列的侵袭,库施人也抢夺了很多埃及财宝并把它们带回自己的首都科尔马。科尔马建在尼罗河上的第三瀑布附近,位于今天的苏丹境内。
虽然从很早的时候,人们就将这片绵延近1000英里(从第一瀑布直至第六瀑布)的广阔地域称为古埃及文化的源泉,但人们对努比亚一直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直到19世纪才逐渐有所改变。
肯尼亚生活着很多努比亚人,75年前从苏丹来到这里的努比亚人仍旧保持着自己的传统,但也在逐渐与现代社会融合,音乐人雷非加是一位嘻哈艺术家,他的音乐融合了传统的努比亚旋律以及非洲嘻哈风格, 艺人尤尼克擅长用阿拉伯语和斯瓦希里语演唱,他希望让更多的年轻人接受努比亚文化。当夜幕降临,霓虹灯亮起,尤尼克和其他努比亚人就会聚集在一起,尽情歌舞,感受独特的努比亚文化。
苏丹人
苏丹人(Sudanese)
①非洲东北部苏丹民主共和国的基本居民。约有1869万人(1980)。其中90%居住在农村;25%集中在仅占全国面积6.5%的青尼罗河和白尼罗河之间的地区。 苏丹地处非洲南北经济文化交流的要冲,人种迁移频繁,在这里形成了多种民族成分和种族成分。按人种和语言,苏丹人大体可分为两大部分: 北苏丹人和南苏丹人。 北苏丹人约占全国人口的四分之三,主要居住在苏丹北部到青尼罗河与白尼罗河的河间地区。大都信仰伊斯兰教,属逊尼派,不少人使用阿拉伯语。南苏丹人居住在苏丹南部草原沼泽地带,多数信仰万物有灵(见原始宗教),盛行图腾崇拜,有80多种部落语言。
北苏丹人中除阿拉伯人外,最重要的有受阿拉伯文化影响的努比亚人,青、白尼罗河之间的丰吉人,达尔富尔广阔地带的福拉人,尼罗河、阿特巴拉河与红海之间山区的贝扎人。北苏丹人大多从事农业,利用尼罗河水灌溉;有的以畜牧业为主,兼营农业。社会经济结构多受阿拉伯人影响。南苏丹人中主要有丁卡人、努埃尔人、希卢克人、邦戈人、阿赞德人等。
早在人类历史的黎明时期,在苏丹北部沿尼罗河流域便已出现由努比亚人建立的强大国家“库施”。到了近代,欧洲殖民者和奴隶贩子不断袭扰苏丹,使当地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19世纪初,埃及侵占苏丹。19世纪70年代,英国对苏丹进行侵略。1881年,苏丹人爆发了著名的al—马赫迪农民起义,反抗英、埃军队入侵,历时达18年之久。起义者打死了英国殖民总督C.G.戈登,给英国殖民者以沉重打击。苏丹人经过长期斗争,于1955年赢得国家独立。
苏丹人主要从事农业,种植粟类和薯芋类作物。畜牧业、手工业、渔业和狩猎也占有一定的地位。普遍保存氏族部落结构,社会组织十分松散,以部落为活动基本单位。过去,苏丹人大多居住在锥形圆柱状的茅屋里,这是他们传统的住房形式。在现代城市中,这种茅房已经被混凝土建造的高楼大厦所取代。
②苏丹尼格罗人的简称。
贝扎人贝扎人(Bejas)
东北非穆斯林民族之一。一译“别扎人”。人口约110万(1978)。主要分布在苏丹境内,有少部分居住在埃及和埃塞俄比亚。属黑白混血的埃塞俄比亚人种。使用贝扎语,属闪含语系库希特语族。贝扎人的南支操蒂格雷语,大多数贝扎人兼通阿拉伯语。经济生活主要从事饲养骆驼和牛羊畜牧业,以群体为单位逐水草而居。亦有部分从事种植业。按父系续谱、居住和继承财产。流行嫡堂婚。允许一夫多妻,男子行割礼。7世纪,阿拉伯人从埃及沿尼罗河南下后与贝扎人开始接触。8世纪贝扎王国曾与移居来的阿拉伯穆斯林签定友好共处条约。10世纪后,阿拉伯人逐渐占统治地位,并建立了一些穆斯林小国。16世纪又建立了芬吉伊斯兰苏丹国(1504~1821)。贝扎人逐渐接受了阿拉伯一伊斯兰文化,从13世纪起便由基督教改宗伊斯兰教,属逊尼派,成为非洲的穆斯林民族之一。 (王庆仁)
补充:东北非苏丹民族。主要分布在苏丹的东北部地区,另有少数分布在埃及东南部和埃塞俄比亚西北部。贝扎人属黑白混血的埃塞俄比亚人种,身材矮小强健,鼻子笔直高耸,皮肤呈深黑色,头发鬈曲。 使用贝扎语,属闪-含语系库希特语族。由于受阿拉伯人影响,多数人兼会阿拉伯语。信奉伊斯兰教,属逊尼派。贝扎人分成若干强大部落,酋长拥有相当大的权力。主要从事畜牧业,饲养骆驼和牛羊。以群体为单位,逐水草而居。在适合农耕的地方,也种植少量农作物,有的地方还发展棉花种植业。家庭婚姻和风俗习惯深受阿拉伯人的影响,实行一夫多妻制,流行嫡堂婚,以牲畜作聘礼。男孩举行成年仪式要行割礼。按父系计算世系和继承财产。强悍尚武,不屈于外来侵略。近代以来,英国侵占苏丹,实行奴役政策,贝扎人不断掀起反抗斗争,于1956年终于摆脱英国殖民统治而获得国家独立。
阿曼人阿曼人(Omanis)
有两义:
①(第一义)西亚阿曼的阿拉伯人。有81万人(1978),约占全国人口的92%,主要分布在阿拉伯半岛东南部、阿拉伯海中的马西拉岛、穆桑代姆半岛尖端上的小块地区。属欧罗巴人种地中海类型,沿海地区混有尼格罗人种成分;沿海城市的阿曼人则多与俾路支人、印度人及波斯人发生混合。通用阿拉伯语文,属闪含语系闪语族。沿海与内地方言差异很大。信伊斯兰教,多数属逊尼派,少数属什叶派。阿曼人传统上分两支:一是纯血统阿拉伯人,最早到达该地,来自南阿拉伯;一是混血阿拉伯人,到达该地较晚,来自阿拉伯半岛中部。农村仍保留部落界线,全国有近百个部落。多数人从事农牧业,部分人在石油企业做工。农民主要种植枣椰,其次是大麦、小麦、蔬菜和瓜果。牧民放牧绵羊、山羊和骆驼。少数人从事沿海捕鱼和采珠。盛行嫡堂婚,上层保持多妻制。内地女子行割礼。7世纪时,阿曼为阿拉伯帝国的一部分,16世纪遭葡萄牙入侵,19世纪受英国统治。20世纪初,阿曼分别成立“马斯喀特苏丹国”和“阿曼伊斯兰教长国”。1967年全境统一,成立马斯喀特和阿曼苏丹国。1970年改名为“阿曼苏丹国”。
②(第二义) 阿曼全体居民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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