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peijian 于 2019-3-13 17:35 编辑
欢迎各位光临【讨鬼传 专区】
请大家仔细的阅读以下的论坛规定,并让我们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讨论环境
★ 对于本论坛的新手,请您先看☆☆☆☆本区常见问题FAQ(求助前必看)☆☆☆☆ ,并认真阅读游侠论坛版规,如有问题,请在论坛事务所进行询问;
★ 对于各位已经发帖的会员,我们都默认认为您已经仔细看过上面的公告了,所以任何在上面公告中已经声明,及下面版规中提及的问题都不能以“不知道”为理由而获免处罚。
★ 游戏内容的讨论请到对应的版面内进行:
游戏综合讨论请到游侠PC游戏综合讨论区 最新游戏资料查看请到PC游戏资源下载区 TVGAME讨论请到 TV游戏&模拟器综合讨论区 游戏相关硬件内容讨论请到游侠硬件信息交流发布区。
关于发帖和回帖
1. 发帖时请恰当的选择主题帖子的分类!例如是求助帖的就要标明[求助]。对于那些同时适合多个分类标签的则优先选择贴近主题的分类标签,比如自己原创的游戏MOD,此时分类标签应该选用[MOD]然后可再在标题手动加上[原创]
2. 不要发表和本区游戏无关(或者无意义)的帖子!否则会被锁帖、删帖、移动或者扣分!
3. 严禁屠版,即短时间内,在版面连续发布大量主题(数量超过十个),或发布大量类似回复(数量超过十条)且内容无实际意义。违反者给予20-100LTB处罚并处一次警告,情节严重给予封禁 7 天以上的处罚。
4. 禁止发表一切色情、暴力、带政治色彩、种族歧视等内容的话题,违反者将直接永久封禁会员ID或直接删除论坛帐号!
5. 发布纯广告者,给予直接永久BAN ID的处理。出于需要引用其他论坛的内容时请直接转载,对于帖子中出现任何需要注册或是一定积分等要求方可浏览或下载的地址(包含在签名图内的),以及非游侠合作或友好论坛的链接或介绍的,可直接视为广告行为,屡教不改者给予BAN ID 60天的处罚。
关于广告贴——专区应以无偿分享为原则,禁止发表任何有偿性质主题(这里的有偿是指包括现实中的可流通货币,或者电子货币等的交易内容,但不包括游侠论坛币),包括如下性质主题:
发布纯QQ群广告的帖子——给予直接永久BAN ID的处理。对于情节较轻的,并非以宣传QQ群为主要目的的,根据情节酌情处理,对于其中必要内容(即出现的QQ群号)进行删除并警告,屡教不改者追加处罚。
◎以招募会员加入QQ群为目的的发布贴,且能证明该群是作为牟利使用的,删帖处理并永久封禁ID;无法证明存在牟利情况的,删除主题并警告,短时间内出现3次(含)以上的,且该ID属于新建账号且没有其他有价值主题的,永久封禁ID;短时间内出现3次(含)以上的,经警告无效,但曾经发布过高质量主题,或其他有利行为的,给予BAN ID 60天的处罚。
◎发布游戏资源、攻略、补丁、MOD,同时发布QQ群,且上述资源的解压码或下载地址必须通过群内获得,或其他要求会员必须加入群内的行为,均应认定为广告,回收主题并参照第一条的原则对发布者ID进行处理。
◎发布游戏资源、补丁、补丁、MOD,虽发布QQ群,但无强制要求会员加入,不加入也不影响上述资源下载使用的,通过编辑删除QQ群,并做提醒,屡教不改的(超过3次的),酌情限时封禁(不超过60日)。
◎发布第三方网站链接,且需注册的;发布收费类网盘资源,存在牟利行为的,均视为广告。
◎个人原创作品中游戏界面、百度盘等资源压缩包内包含QQ群信息的,如包含牟利性质(即不支付费用无法下载/游戏的),视同广告,删帖处理并按照本帖第一条原则对ID进行处理。
◎个人原创作品中游戏界面、百度盘等资源压缩包内包含QQ群信息的,不影响会员使用资源的,属自愿加入的,均不视为广告。
◎个人提供收款渠道,由会员自愿赞助的,均不视为广告。
6. 发布[原创]帖的希望实事求是,不要冒充,如果各位发现有不诚实的行为,希望立刻通知版主,并附上原帖地址以及证据,一经查实将给予50-xxxLTB的处罚!
7. 投票贴的有效记票天数为一周。如果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请和版主联系。如果发帖时不设置有效投票天数,一周后由版主无条件关闭帖子。
8. 会员回帖时不能回复和主题无关的言论,不能灌水,违反者每帖将给予5-10LTB处罚,屡教不改者给予封禁3天以上的处罚;发帖求助者得到正确的帮助后可以跟帖表示谢意,此时出现的纯"谢谢,3Q"等感谢的话,不算灌水。
9. 对于那些违规的帖子,请大家点击贴子右下角的举报按钮,切忌不要去参与无意义的回复讨论,对于那些“锁前留名”的,其实这也是一种灌水行为!违反者按上面第8条处罚。
10. 不要挖墓!挖墓的定义:在最后发表时间超过20天没有人回复的帖子私自顶上来,将直接删除违规的回复,严重者禁言!
如以上版规无特殊说明,一切按照★游侠网新NetShow论坛版规★(2015年5月20日最新修订)的相关标准来办理,以上版规同样适用于本区版主,欢迎广大会员予以监督,一旦发现发现有版主违规现象请及时上报给大区版主或管理员或到论坛事务所进行投诉。
|